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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地基处理除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外,尚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 资源等。
1.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搜集详细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地基基础设计资料等。
(2)根据工程的设计要求和采用天然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
(3)结合工程情况,了解本地区地基处理经验和施工条件以及其他地区相似场地上同 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
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时,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并经过技术经济 比较,选用地基处理方案或加强上部结构和处理地基相结合的方案。
2.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使用要求,结合地质条件、环境情况和对邻近建筑的 影响等因素,初步选定几种可供考虑的地基处理方案;
(2)对初步选定的各种地基处理方案,分别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效果、材料 来源及消耗、机具条件、施工进度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选择最佳 的地基处理方法,必要时也可选择两种或多种地基处理措施组成的综合处理方法;
(3)对已选定的地基处理方法,宜按建筑物安全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在有代表性的 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效 果,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或修改设计。
经地基处理的建筑,应在施工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对重要的或对沉降有严格限制的建 筑物,尚应在使用期间继续进行沉降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