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
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卓越成绩得职工得一种奖励。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得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依法或按协议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工资保障:是指实现“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的宪法原则的全部制度,如提高工资、稳定物价、扩大劳动就业、举办各种福利事业、修建住宅等确保工资水平的稳定和提高的所有制度。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由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休息和休假: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日。
工作日:也称劳动日,是指法定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日:指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
缩短工作日:指少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无固定的工作时间。
公休假日:是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每个星期日。
法定假日:事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探亲假:是指职工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居住他不属同一城市而分居两地时,每年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年休假:是指职工每年享有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加班: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
加点: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障
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指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消除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有危害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长期影响所造成的人体器官的疾病。
职业培训:(也称职业技术培训)是指直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就业前职业培训:是指对新成长起来的、尚未进入职业领域的求职者所进行的初始培训,目的在于帮助其掌握某种基本职业技能、准备进入劳动市场的必要条件。
学徒培训:是由用工单位招收学徒工,在师傅的直接教导下,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学习并掌握生产技艺或业务技巧从而成为新技术工或专业人员的一种培训方式。
就业培训中心:是指劳动部门及有关社会组织为城镇待业人员和其他求职人员培训职业能力、准备就业条件而举办的独立的教学实体。
学校培训:是采用规范的教学实体形态、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按既定学制,以规范的教学活动所进行的培训教育。
在职培训:也称职工教育,是对企业内部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提高教育。
在岗业余培训:是指职工基本不脱离工作岗位,在坚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培训,它是实现企业全员培训的基本形式。
离岗专门培训:是指职工带薪脱产,进入学校或专门研究机关,从事系统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是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的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职业技术证书:是一定的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颁发的,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伤病、残废、生育、死亡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或失去职业岗位等客观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职工福利:是指用工单位和国家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
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
职业道德:是指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完成岗位职责活动中形成的评价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真、善、美与假、恶、丑,光荣与羞耻,公证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文明与愚昧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工会:是代表和维护公人利益的组织,是工人运动发展和阶级斗争的必然产物。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