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点9 项目法人责任制
1.制定和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目的
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公司法》,原国家计委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2.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适用范围
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没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的设立
设立形式:项目法人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项目法人的职责: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项目法人设立的时间要求: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丁作。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4.项目法人的组建
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基建大中型项目,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即是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以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存在的,则要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方负责组建。
项目法人是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则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命题点10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1.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三项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3.公开招标的一般程序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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