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9-5】某制造业新建项目建设投资为850万元(发生在第1年末),全部形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5年,投产第1年负荷60%,其他年份为100%。
满负荷活动资金为100万元,投产第1年活动资金估算为70万元。计算期末将全部活动资金回收。
生产运营期内满负荷运营时,销售收进650万元(对于制造业项目,可将营业收进记作销售收进),经营本钱250万元,其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200万元,以上均以不含税价格表示。
(P288例9-12)
投进和产出的增值税率均为17%,营业税金及附加按增值税的10%计算,企业所得税率33%。
折旧年限5年,不计残值,按年限均匀法折旧。
设定所得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12%,所得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10%。
【题目】
1.识别并计算各年的现金流量,编制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融资前分析)。(现金流量按年末发生计)
2.计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和所得税后),并由此评价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解答】
1.编制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1)第1年年末现金流量:
现金流进:0
现金流出:建设投资850万元
(2)第2年末现金流量:
现金流进:销售收进650×60%=390(万元)
现金流出:
①活动资金:70(万元)
②经营本钱:200×60%+(250-200)=170(万元)
③营业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390×17%-200×60%×17%=45.9(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45.9×10%=4.6(万元)
④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所得税率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支付的全部利息
利润总额=收进(不含税)-总本钱(不含税)-营业税金及附加=收进-(经营本钱+折旧+利息)-营业税金及附加=收进-经营本钱-折旧-利息-营业税金及附加
即:
息税前利润=收进-经营本钱-折旧-营业税金及附加
先算折旧(融资前):
固定资产原值=850(万元)
年折旧率=(1-0%)/5=20%
年折旧额=850×20%=170(万元)
再算息税前利润:
息税前利润=销售收进-经营本钱-折旧-营业税金及附加=390-170-170-4.6=45.4(万元)
最后算调整所得税:
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所得税率 =45.4×33%=15.0(万元)
(3)第3年末现金流量
现金流进:销售收进650万元
现金流出:
①活动资金增加额:100-70=30(万元)
②经营本钱:250万元
③营业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650×17%-200×17%=76.5(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76.5×10%=7.7(万元)
④调整所得税:
息税前利润 =650-250-170-7.7=222.3(万元)
调整所得税=222.3×33%=73.4(万元)
(4)第4、5年末现金流量
除活动资金增加额为零外,其余同第3年。
(5)第6年末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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