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批复同意《宜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并在批复中对宜都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规模作了要求。
首先,要求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到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0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07.7公顷。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910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4711公顷;其次,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229.4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5平方公里内。
宜都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准,将优先考虑主城规模内的重点建设用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用地的报批,从而更好地为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并为长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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