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土资办发〔2010〕22号
关于我省组织2010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各土地估评估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6号)精神,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11日至12日举行,现将我省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0年5月5日至5月30日为报考人员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间, 6月1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
201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为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报考人员须带相关资料到江西考区省协会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
2010年8月22日至9月10日审核通过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报名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5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2年的。
(四)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
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年度报名时发生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查询。
1、照片上传
考生(含往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现场审核时不再另行提交照片。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照片分辨率:450*600;
(2)照片格式:jpg格式;
(3)蓝色背景的两寸标准证件照。
2、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注:根据今年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工作要求,省协会拟举办土地估价师考前培训班,并为考生代购考试辅导书籍一套。如有意向者,请在现场审核时缴费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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