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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监察厅〔2008〕19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县教体局所属中小学校共招聘130名,其中:
1、县三高招聘28名。
2、县实验中学招聘40名。
3、各乡镇中小学招聘6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积极进取,乐于奉献。
2、应聘者必须是2000年至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且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报考县三高、县实验中学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原则上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为所报考相近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75年8月1日之后出生)。
4、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是驻马店籍生源;在平舆县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生源所在地限制。
5、应聘者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在平舆县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支教大学生除外)。
6、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处刑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1日——8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干部股(新县政府一楼)。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报名。报名费共200元。
报名时进行现场采集信息,同时填写《平舆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