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岩土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002年4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35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位士及以上学,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0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将于9月18、19日进行。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
考试科目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第一天
08:00一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08:00一12:00 《基础考试(上)》
14:00一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一18:00 《基础考试(下)》
第二天
08:00一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一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发《考试手册》,考后收回。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三角板、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可以用试卷作草稿纸。
答题要求
考试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过程。
成绩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分别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注册管理
一、特许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
(一)从事岩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取得全国工程勘察大师称号的人员。
(二)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人发[2002]35号)中有关规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评聘为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在具有甲级工程勘察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负责岩土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项目金、银奖或有关岩土工程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受聘担任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题设计的专家。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特许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总政干部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初审合格后,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终审。经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终审合格的人员,报建设部、人事部批准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特许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或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特许申报表;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勘察大师应提供院士或大师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评聘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题设计专家组成员聘任证书或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任命文件。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和人事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应于2002年6月30日前,将审核和复核合格人员材料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二)已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执业资格者不得申报。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得程序和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复核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审核和复核时,应核查各类证书的原件。向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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