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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报检员考试辅导:索赔及不可抗力

2010-08-13 
读书人报检员频道 报检员资格考试专业网站 http://www.reader8.com/exam/baojianyuan/   1.在签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索赔条款  2.索赔条款的内容  (1)罚金条款:罚金的多少以违约时间长短而定。罚金的数额一般最多不超过货物

读书人报检员频道 报检员资格考试专业网站 http://www.reader8.com/exam/baojianyuan/

  1.在签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索赔条款
  2.索赔条款的内容
  (1)罚金条款:罚金的多少以违约时间长短而定。罚金的数额一般最多不超过货物总金额的5%。
  (2)合理规定索赔期限:索赔期限可按如下方式制定。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XX天起算。
  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XX天起算。
  货物到达营业处或用户所在地后XX天起算。
  货物经检验后XX天起算。
  (3)异议与索赔:索赔条款除了应合理规定索赔期限外,还应规定索赔依据和索赔办法。
  不可抗力
  在国际贸易中对不可抗力的含义和叫法并不统一。在英美法中,有“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原则规定。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中,有所谓“情势变迁”或“契约失效”的原则的规定。
  1.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原则: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延期履行合同。
  2.不可抗力条款:
  (1)概括规定:例如“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2)具体规定:在合同中一 一详列不可抗力事故。(小心不要遗漏,建议尽量不用此方法)
  (3)综合规定:列明经常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再加上“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故”的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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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书人-报检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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