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教师频道 教师资格考试专业网站 http://www.reader8.com/exam/jiaoshizhengce/p>不予录用条件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④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
招聘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待遇
(1)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2)其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其中,交通补助按“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交通费补助标准执行。
(3)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考试考核、面试、体检、教师资格认定、招聘等相关工作的经费,纳入省教育厅部门预算解决。
特岗教师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必要和可能的就业服务。
相关政策:
黑龙江2009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优惠政策出台
2010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人数将与去年相当
特岗教师前三年的工资由中央财政主要负担
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待遇及优惠政策
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政策新动向及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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