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低值易耗品的评估
二、在产品评估
这部分流动资产包括制作过程中的在制品、已加工完成入库但不能单独对外销售的半成品。具体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和市场法。
(一)成本法
(二)市场法
三、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的评估
这部分流动资产包括完工入库和已完工并经过质量检验但尚未输入库手续的产成品、商业企业的库存商品等,应依据其变现的可能和市场接受的价格进行评估,适用的方法有成本法和市场法。
(一)成本法
具体应用过程中,可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1、当评估基准日与产成品完工时间较接近,成本升降变化不大时,可以直接按产成品账面成本确定其评估值。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单位产成品账面成本
2、当评估基准日与产成品完工时间较远,制造产成品的成本费用变化较大时,产成品评估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实有数量×(合理材料工艺定额×材料单位现行价格+合理工时定额×单位小时合理工时工资、费用)
(2)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实际成本×(材料成本比例×材料综合调整系数+工资、费用成本比例×工资、费用综合调整系数)
(二)市场法
这种方法是指按不含价外税的可接受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计算被评估产成品评估值的方法。
应用市场法评估产成品,在选择市场价格时应注意考虑下面几项因素:第一,产品及库存商品的使用价值。第二,分析市场供求关系和被评估产成品的前景。第三,所选择的价格应是在公开市场上所形成的近期交易价格。
在选择交易价格时,应按照正常的交易价格确定。在确定产成品的市场价格时,要按照它的不含税的价格扣减各项相关费用,得到评估价值。无论是在实物类流动资产中对材料的评估,在产品的评估、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的评估都应考虑用成本法和市场法的基本情况,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三节 债权类及货币类流动资产评估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及其他费用(如待摊费用)等;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和各项存款。
一、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评估
企业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主要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赊销原因而形成的尚未收回的款项,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等。这些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属于企业债权性流动资产,但由于存在回收风险,因此,在对这些资产估算时,一般应从两方面进行:一是清查核实应收账款数额;二是判断估计可能的坏账损失。应收账款评估值确定的基本公式为: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
二、应收票据的评估
票据是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债据,是由债务人签发的在指定日期内由持票人向出票人(即签发人)或承兑人收回票面金额的书面证明。
票据可以转让,也可以贴现。
由于票据有带息和不带息之分,所以对不带息票据,其评估值即是其票面额。对于带息票据,应收票据的评估值应由本金和利息两部分组成,本金是指出票人承诺的债务金额,利息则为债务到期时所应支付的资金使用成本。
应收票据可采取下列两种方法:
1、按本金加利息确定。计算公式为:
应收票据评估值=本金×(1+利息率×时间)
三、待摊费用、预付费用和短期投资的评估
(一)待摊费用的评估
(二)预付费用的评估
(三)短期投资的评估
四、现金和各项存款的评估
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主要是对非货币性资产而言,货币性资产不会因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差异。因此,对于现金和各项存款的评估,实际上是对现金和各项存款的清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