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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基本的问题所在

2010-07-25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转制所导致的结果是否能够解决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所产生的教育机会不平等问题,而且在教育机会的分配上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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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乱收费是被某些媒体炒作夸大了的问题

  1.所谓教育是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说法就是媒体炒作的一个结果

  劳凯声教授首先向记者指出,学校乱收费这个问题是被某些媒体炒作夸大了的问题。据教育部报告,2003年共查处乱收费案件9550多件,对2488名有关责任者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有395名校长被撤职。这说明,教育乱收费问题的确十分严重。但是,学校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被媒体的炒作夸大了,所谓教育是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说法就是媒体炒作的一个结果。

  2.关于当前学校乱收费的现状,劳凯声教授查到三种不同的说法

  关于当前学校乱收费的现状,劳凯声教授查到三种不同的说法。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2003年各有关部门共派出近2万个检查组,共查出违规收费8.53亿元。这些数据说明,教育乱收费现象的确十分严重。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数据,在全国组织部署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对63484所大、中、小学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违规收费金额21亿多元。但这一数据是近几年违规收费的累计数据,而不是2003年一年的数据。而据某媒体的一篇报道说:“据一些教育专家保守测算,10年的教育乱收费从中小学生的口袋里搜走了2000多亿元,据此该媒体把教育事业称作“2003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这种说法显然不足为凭。

  3.比较上述三种不同的说法,可信的只能是第一种说法

  比较上述三种不同的说法,可信的只能是第一种说法,即2003年违规收费金额为8.53亿元。中国大中小学生约有2.3亿人,以如此大的规模与现已查明的乱收费数额相比较,人均违规收费不足4元钱,这无论如何排不上中国的十大暴利行业。因此,所谓教育是暴利行业的说法是媒体的一种炒作,而不是实事求是的结论。任意夸大学校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不仅具有极大的片面性,并且会给教育事业带来损害。我们应当引导舆论,匡正视听。

  二、学校乱收费是公共教育体制变革中的敏感问题

  据劳凯声教授分析,学校收费之所以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主要在于以前人们对教育事业的认识,认为教育作为一项社会事业,应该由政府提供经费,因而在公共教育体制变革过程中引发了社会的敏感问题。

  1.收费改革使人们对于教育的抱怨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划体制下一直由国家全额拨款,无偿提供的教育事业开始发生深刻变化,学校这一封闭的领域与市场开始发生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在实践中出现了若干学校的市场化运作形式,不同程度地把教育与市场结合起来。应当说,市场机制增强了教育制度的灵活性、多样性、自主性,扩大了学习者的选择权,满足了不同群体的不同消费需求,提高了学校办学的责任意识和效率。这一变化使中国教育的规模、速度、质量和效益都有了极大的改观,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和自主选择的可能性。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人们对于教育的抱怨却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2.教育领域中的冲突和矛盾凸显,成了一个涉及社会公平的敏感领域

  人们在讨论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问题、教育的公益性与营利性问题、教育的公共产品性质和私人产品性质问题等等,教育领域中的冲突和矛盾开始凸显出来,成了一个涉及社会公平的敏感领域。教育的个人消费特性明显。作为一种个人消费,教育的消费群体与一般消费群体的不同在于,一般的消费都是分层的,例如汽车消费的群体一般应属中上等收入的社会阶层,没有消费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决不会问津汽车市场。但是教育消费则不同,只要符合受教育的条件,无论有无支付能力,都要接受教育,成为教育的消费者。因此教育消费群体的支付能力有着极大的差异。对于其中的一部分人来说,他们有能力支付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教育费用,但是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缴纳几百元的费用都有可能构成问题。

  3.学校乱收费的泛滥成了一种催化剂,加速了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滋生

  市场的驱动机制是私益而不是公益,也就是说在市场中人们总是趋向于从自己的利益追求出发去决定和采取行动,因此市场竞争的结果并不保证人与人之间最终的平等。在一些学校,由于实行了高额收费或择校收费,由收入和财富差异所造成的支付能力的差异性开始决定教育机会的分配,从而出现了教育的不公平现象。在一些地方,市场经济正在改变教育的公共性质。政府的教育作用弱化,比如对市场不能提供的教育产品,如义务教育,政府未能承担起生产和提供的责任。在市场介入的同时政府未能建立起普遍的、强有力的社会救助机制来平衡教育机会分配中所产生的公平性问题,这就有可能将那些因社会和地理位置的原因被边缘化的群体排除在新的教育机制之外,从而产生教育的不公平问题。事实上,这种危险的倾向在教育领域中已经出现,而学校乱收费的泛滥则成了一种催化剂,加速了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滋生。

  三、乱收费是个无奈的问题,经费短缺是重要原因之一

  劳凯声教授指出,学校乱收费问题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于今为烈。尽管各级政府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年年发文件并进行检查,但收效甚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学校办学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学校只能通过向学生收费来弥补办学的经费缺口。

  1.尽管教育经费总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短缺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

  近10年来我国教育经费总量虽然有了大幅度的增加,2001年达到4637.66亿元,但是相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而言,教育经费短缺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甚至在某些时期还有所加剧。2000年我国教育经费总量为3849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2.5%,这个数字低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大多数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也低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200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到4%的目标。可以说,教育经费的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性问题。

  2.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还反映了现行教育经费体制所存在的制度性缺陷

  劳凯声教授进一步指出,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还反映了现行教育经费体制所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拨款体制不完善,财政投入未能真正成为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1995年教育法第53条对我国的教育经费体制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就是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这是一个多元化的经费筹措体制,由于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这一体制首先把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规定为教育经费的主渠道,强调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但是这一体制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教育经费的主渠道不畅通,其他渠道又缺少必要的规范和限制,以致出现经费筹措的失序状态。

  二是政府财政投入的分配未能有效地体现教育的公共性。正确划分不同教育类型的公共性程度,把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使用在公共性程度较高的教育产品的提供上,这是保证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重要环节。目前的财政拨款在分配上过分倚重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相对不足。

  三是政府在财政投入方面的责任分工不尽合理。我国基础教育的地方责任体制导致一些县、乡级政府,由于其筹资能力所限,教育经费长期供应不足,甚至只能靠举债发展教育。而中央财政虽然集中了国家的大部分税收收入,但并不直接承担基础教育的财政责任,中央财政中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高等教育,针对基础教育的专项资金投入比例过少,不足以解决基础教育办学经费的短缺问题,并且缺乏一种合理的和经常性的转移支付机制。

  以上三个体制性问题使教育经费的不足问题成为一个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

  3.教育投入的不足滋生了一部分地区和学校的乱收费现象

  教育投入的不足滋生了一部分地区和学校的乱收费现象。这种乱收费或是为了生存,或是为了发展,尽管都有其自己的理由,但是不规范的收费引发了教育领域内部的不正之风甚至导致各种腐败现象。一些学校以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为名目乱集资乱收费,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学校乘机混水摸鱼,搭车收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不满,损害了公共教育体制的公信力。

  四、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缴费问题的产生

  劳凯声教授进一步分析道,公共教育体制变革中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和公立学校转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更是加剧了教育收费的敏感性。

  1.学校所提供的教育产品的公共性质发生质变,具有了商品的性质

  公共财政经费是纳税人贡献的公共资源,从理论上说,用公共财政经费举办的公立学校应当使所有纳税人受益而不只是某一群体甚或某一个人受益。因此公立学校所提供的教育服务应当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一般而言,可分性和竞争性是区别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两个基本的界限。在学校招收学生没有达到饱和之前,增加入学的学生不会增加办学的成本,学校的办学具有零边际成本性质,也就是说,这时学校所提供的教育产品不具有可分性和竞争性。然而,由于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所提供的教育产品明显地优于其它学校,因而会吸引较多的学习者,当这些学校向社会所提供的学额供不应求时,其所提供的教育产品就可能发生变化,具有了可分性和竞争性的特点,从而使这些学校在提供自己的教育服务时可以收取明显高于其他学校的费用并使这种收费有了市场交易的性质,这时,这些学校所提供的教育产品的公共性质就会发生质变,具有了商品的性质。

  2.占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未能面向全体居民,成了教育不公平的重要原因

  公共教育资源在分配上的不均衡现象源于我国在学校领域中长期实行的所谓重点学校政策,即在国家教育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集中有限的资源重点建设一批学校,通过这些重点学校的示范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以重点带动一般的效果。由于这类学校的设立和维持要占用大量的公共教育资源,而能够进入这些学校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人却只是少数,因此对于大多数未能进入这类学校的人来说,这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存在着实际上的不公平问题。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领域,由于占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未能面向全体居民,未能坚持以统一标准选拔学生,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成了公共教育不公平的重要原因。

  3.优质教育资源当作高消费产品,通过收费进行社会分配,褒贬不一

  近年来,公共教育资源在公立学校之间如何进行分配,如何保证资源配置的客观公正,体现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已经成为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大多数人认为,同一级政府管理的公立学校,原则上应立足于使每个学生获得相同的教育资源,以保证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为此强烈要求取消现行的重点学校政策。为了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地方采取了将重点学校转制,即在不改变学校国有性质的前提下把运行机制由公办机制转为民办机制,把优质教育资源当作一种高消费产品,通过收费方式来进行社会分配,从而产生了褒贬不一的择校现象。这是教育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因为引进民办机制来改造公办重点学校,这意味着政府将改变对这部分公共教育资源的支配方式,通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形式把责任委托给在竞争市场中运营的学校组织。

  4.金钱标准不利于穷人,政策与法律缺乏有效控制引发败德现象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转制所导致的结果是否能够解决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所产生的教育机会不平等问题,而且在教育机会的分配上除了能力标准外又介入了金钱标准,因此这项政策的实际效果可能有利于富人而不利于穷人。同时,由于现行的政策与法律对这一变化尚缺乏有效的控制,对由此所引发的败德现象尚缺乏预见和准备,这就导致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一些人有可能会为了某些经济目的而背离其教育宗旨,模糊甚至抛弃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变公共教育资源为私人资源,变公益为私利,其结果是加大了教育改革中的腐败风险。

  劳凯声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教师》杂志主编。主要学术专长为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学、教育政治学、教育政策研究。代表性学术著作有《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中国教育法制评论》;代表性学术论文有《社会转型与教育的重新定位》,《面临挑战的教育公益性》,《中国教育如何应对WTO的挑战》,《重新界定学校功能》,《论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传统与变革——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看教育》,《传统的教育与教育的传统》等。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咨询专家、北京市政府教育顾问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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