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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上海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上海地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上海市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两部分组成,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语种分为中文类、英语类及其他语种类。
1、笔试科目
中文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含相关法律、职业道德、方针政策和时事)、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
英文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含相关法律、职业道德、方针政策和时事)、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和英语。英语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的考生可免英语笔试。
其他外语语种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含相关法律、职业道德、方针政策和时事)、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
2、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内容检测考生的能力,即“游览区(点)讲解能力”和“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游览区(点)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游览区(点)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情况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考生所要考的游览区(点)在考试当天确定。
“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导游员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旅游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中文类讲解游览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游览区、外滩游览区、人民广场游览区、豫园游览区和龙华游览区。
朝鲜语类讲解游览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游览区、外滩游览区、人民广场游览区、豫园游览区、玉佛寺和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
英语类、日语类和其他外语语种类讲解游览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游览区、外滩游览区、人民广场游览区、豫园游览区和玉佛寺。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3、加试外语考试
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者,申请报考其他语种导游员资格证书的考生,只需加试相应的外语笔试(仅英语类)和用相应语种进行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三、注意事项
1、上海市201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各单科成绩当年有效,不设补考。
2、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获得导游员资格证书3年未从业者,其导游员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四、考试参考教材
1、上海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编写的《上海市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2、上海旅游局组织编写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上海)系列教材(2007年3月第二版2010年3月第5次印刷),即《导游基础知识》上下册、《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现场导游》。
3、上海市旅游局组织编写的《英语现场导游》、《日语现场导游》、《朝鲜语现场导游》。
五、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上海市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欲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上海旅游政务网http:// lyw.sh.gov.cn或上海旅游人力资源网www.shtourhr.gov.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网站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报名提交后,请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报考资格审核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12日0:00至8月14日24:00
2、办理报考资格审核手续时间:2010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2010年8月6日至8月15日
以上审核日期内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周六、周日照常。
3、办理报考资格审核手续地点: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海防路429弄100号(近西康路)。
4、办理报考资格审核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信息确认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者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5)加试外语者须带好有效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IC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费用
1、中文类导游资格考试费305元。
2、英语类导游资格考试费350元(免英语笔试的考试费305元),其他外语语种类导游资格考试费305元。
3、已有导游员资格证书,另行加考英语导游员资格证书的考试费215元,加考其他外语语种导游员资格证的考试费170元。
七、考试日程
1、笔试
日 期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11月6日(周六)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
11月7日(周日) 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 英语笔试
2、口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11月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