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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西钦州面向全国、全市公选41名领导干部

2010-04-25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范围,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相 ...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范围,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中共广西钦州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5名,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36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范围

    (一)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5名)

    1.正处级职位(2个):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正处,1名)、钦州市口岸办主任兼市商务局副局长(正处,1名)。

    2.副处级职位(3个):钦州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钦州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钦州市金融办副主任(1名)。

    3.范围:在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范围(36名)

    具体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3月10的《钦州日报》、钦州党建网、钦州人才网和钦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

    二、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开拓进取,群众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成绩明显,并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1.报考处级领导职位,必须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面向全国公选的5个处级职位的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等,详见附件《2010年广西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3.上述职位条件要求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公开选拔职位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方法

    (一)公布简章(2010年3月10日)

    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钦州市公选办)在《广西日报》、广西人才网、广西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2010年广西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二)组织报名(2010年3月10日至4月1日)

    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直接到钦州市公选办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需填写《2010年广西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式2份),报名登记表可在钦州党建网(www.gxqzdj.gov.cn)公告栏下载。提供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经历、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证后退还),小2寸正面免冠蓝(浅灰)底彩色近期照片5张。

    外地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报名,但在开考前两天必须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钦州市公选办进行验证,逾期未接受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2010年4月上旬至中旬)

    由钦州市公选办按照《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由钦州市公选办统一发给准考证。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按1∶6以上比例开考。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时,由钦州市公选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进行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考其他相符资格条件的职位或放弃报考。

    (四)笔试(2010年4月下旬)

    笔试地点设在钦州市市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面试(2010年5月上旬)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围最后1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钦州市公选办按具体的职位条件要求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

    (六)体检和考察(2010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3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与入围最后1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由钦州市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

    (七)讨论决定任用(2010年6月下旬)

    由钦州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提交钦州市委讨论决定任用。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讨论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并在钦州党建网和钦州人才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八)任职前公示(2010年7月上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任职手续(2010年7月中旬至下旬)

    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本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用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公选办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广西钦州市公选办办公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430室,邮编:535000

    2.联系人:曾或、章年勋

    3.电话:0777-3688161、传真0777-3688365

    4.邮箱:qzgxb@163.com

    5.监督电话:0777-12380

    公选职位名称若有变化,以机构改革后命名为准。

    本简章由广西钦州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广西钦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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