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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0年公开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街道领导班子任职简章

2010-04-2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街道领导班子任职。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全区面向城区街道下辖社区公开选拔30名现任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街道领导班子任职。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4、社区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有胜任街道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政策水平和文化知识。  (二)任职资格1、在社区工作累计满6年;2、现任城区街道下辖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或现任城区街道下辖社区党组织书记不满3年但与任社区主任连续计算满5年;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4、45岁以下(1965年6月30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受处分不得报考人员,包括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3、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受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4、现任社区领导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社区工作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任的其他情形的。三、选拔方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4月1日至4月15日)本次报名采取集中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4月1日至4月10日期间到所在城区党委组织部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公开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街道领导班子任职报名登记表》,并交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在城区党委组织部初审的基础上,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本市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公选办。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能力素质测试。自治区公选办于4月准考证由有关市党委组织部按照自治区公选办的要求制作,并发给报考者本人。能力素质测试时,进入测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二)能力素质测试(5月8日)5月8日上午进行综合测试(考场及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本次测试由自治区公选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测试内容主要侧重于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素质和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分值为,不指定辅导用书。参加测试人员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此前连续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个人受到过自治区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及以上组织表彰的加3分;受到过地级市党委、政府或自治区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受到过县级党委、政府或(地)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多次获奖的,上述加分只取最高分值,不累加。加分计入测试成绩。测试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报考人员可向各市党委组织部查询。初步人选入围分数线由自治区公选办统一划定。根据应试者的成绩,自治区公选办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前60名为初步人选,并在八桂先锋网公布。(三)考察体检(5月17日至5月25日)5月17日至25日,各市城区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后,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各市公选专项工作经费承担。体检标准按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要求执行。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城区党委组织部提出入围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四)讨论决定(5月25日至5月30日)5月25日至30日,各市党委组织部审核入围人选名单,并由所在城区党委常委会根据本城区选拔名额,对入围对象进行差额票决(如入围人选只有1人,则进行等额票决),提出拟任人选。如选拔名额出现空缺时,由自治区公选办统一调剂。(五)公示任职(6月1日至6月10日)6月1日至10日,各市党委组织部将拟任人选报自治区公选办审核后,由城区党委组织部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由各城区党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拟任人选原则上安排担任本人工作所在街道行政副职。正式任职后,即可办理街道公务员登记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一年后进行考核,如不称职,按有关程序免职,另行安排工作。由自治区公选办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六)任职培训(6月15日至6月20日)6月15日至20日,自治区公选办对任职人选进行统一培训。本简章由自治区公选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公开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街道领导班子任职考务组咨询。考务组办公地点: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18楼1823号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联系电话:0771-5898654;电子信箱:zzc5898579@163.com监督组办公地点: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12楼1216号房;联系电话:0771-5898585;监督电话:1238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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