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纪检监察干部调配机制,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纪委有关“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干部。
一、公开选调人数
4名
二、报名范围
屯昌县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干部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纯洁,个性修养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年龄35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会计专业的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四)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五)具有车辆驾驶C证以上执照。
(六)具有公务员计算机资格证书,熟练运用现代办公设备,能够在电脑上独立完成材料的草拟、编辑制作公文、收发邮件等。
(七)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具体程序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布拟调人选。
五、笔试和面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包括党政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基础财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纪检监察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至15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单位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到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屯昌县委办公大楼二楼)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屯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样式附后)1式2份。
联系电话:67812280 联系人:刘阳震
七、考试时间
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2010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