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学》是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必修课程,4学分,学时72。本课程主要阐述幼儿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及其在教育实践中的应用,该课程着眼于提高学员的教育和心理学理论水平及实际应用能力,是一门具有一定理论性和应用性的课程。
为规范课程教学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课程考核说明。
1.考核对象
凡参加学前教育专业学习的人员,均要参加《幼儿教育学》课程考核。
2.考核依据
考试以教学大纲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教育学》(陈幸军主编,2003年6月第1版)为依据。考试的目的在于了解学生对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原理的理解,注重考察学生运用本学科理论解决幼教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求学生对本教学大纲中涉及的概念、观点和原理能清楚地理解和识记,能深入理解和运用重要的理论、原理分析幼儿教育现象和教育教学案例。
3.考核要求
学习本课程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考生初步了解幼儿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幼儿教育学中提出的对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自觉运用幼儿教育学中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学前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本课程的考试按照认知能力,分为识记、理解、掌握三个层次进行命题。各认知层次的含义如下:
识记:是对于基本概念、基础知识能恰当地表述。
了解:了解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掌握本课程的理论,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正确的阐释。
掌握:是指能够运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去分析和解释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基本问题。
1、基础知识和和基本原理
能识记幼儿教育学各部分内容的基本概念;了解幼儿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的简史;理解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掌握全面发展的基本理论观点;理解幼儿园教育的基本要素和科学的教师观、儿童观、环境观;理解幼儿园课程编制的基本要素和基本要求,树立正确的课程观;理解幼儿园教育(教学、游戏、日常生活)的教学论和指导要求;理解幼儿园教育评价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树立正确的教育评价观。2、基本技能 能初步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分析和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行为;能运用观察的方法在教学、游戏、日常生活等各种情境中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状况;掌握与幼儿、家长沟通的技能;能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设置相关活动的环境;具备幼儿园教学、游戏、生活、娱乐、节日等活动的设计和组织的能力,初步掌握幼儿园教育评价的方法。3、应用能力 能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和幼儿发展的特点制订班级各类教育计划和课程计划;能够根据幼儿园教育与教学的目标和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教学组织形式、指导方式和教学方法;能够运用所学幼儿教育理论,正确认识和分析实际工作中的各种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能够运用科学的评价指标对幼儿园课程方案、幼儿的发展、幼儿教师自身的各项工作做出恰当的评价。
1、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范围不能超出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侧重于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要有适度的灵活性、综合性。
(1)符合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符合文字教材的教学内容。
(2)考试命题范围和试卷内容覆盖本课程教材的全部10章。内容比例:
基础知识40%,基本技能40%,综合应用20%。
(3)试卷应反映学习目标的各个层次要求;试题应难易适中,一般可分为容易、适中、较难三个程度,所占比例大致为:容易占30%,适中占50%,较难占20%。每道试题应彼此独立,不能互为答案或相互暗示。
2、试题类型及结构
本课程考试题型共有五种,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1)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2)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3)判断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4)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5)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3、考核形式与答题时限
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闭卷考试时限为90分钟。
4、综合评定
采用综合评定:即期末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绩=6:4的比例综合评定(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期末成绩=卷面理论考试成绩×60%,平时成绩=单元测验、出勤、课内外作业、课堂学习态度×20%+实践(模拟实验教学、小调查、见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