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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考研政治哲学基础班基础讲义第二讲:真理发展的规律

2009-09-17 

第三节  真理发展的规律

一、真理及其客观性

(一)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符合客观事物和规律的认识。

(二)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真理同任何认识、意识一样,都是内容的客观性和形式的主观性的统一,但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真理的客观性即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含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真理正确地揭示了客体的客观内容,不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具有真实的客观内容;其次是指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

 (三)真理是具体的。列宁指出: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是:“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真理是具体的是由真理的客观性所决定的,是指任何真理即主观同客观的一致都是在特定条件、范围的限定下,主体的认识同特定对象的一致或符合。如果超出了这些具体限定,正如列宁所说,“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真理是具体的”原理的内容和要求是:

1.真理是有条件的,离开了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抽象地谈论真理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2.真理是全面的,是事物多方面本质规定的综合,片面地谈论真理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3.真理是历史的,是一个过程,静止地谈论真理是形而上学观点。

(四)坚持真理客观性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反对唯心主义真理观。唯心主义以各种不同方式宣扬主观真理论,否认认识和真理的客观内容,如认为真理是思想形式、多数人承认的就是真理、有用的是真理、圣人之言是真理等。坚持真理是具体地观点,反对抽象地谈论真理的唯心主义观点。

二、真理和谬误

(一)真理和谬误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首先,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两者有着原则的界限,前者是正确认识,后者是错误认识,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两者是不能相互包含的。

    其次,真理和谬误同属认识范畴,两者又是统一的。一方面,真理和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发展的一个规律。另一方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向谬误转化,主要有三种情况: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只适用于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就会变为谬误;真理是一个过程,否认这个过程就变为谬误;真理是全面的,片面地对待真理就会变为谬误。谬误向真理转化,也有三种情况:一是由于真理超出一定条件和范围而变为谬误的,恢复真理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二是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能够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认识;三是在批判谬误中发现和发展真理。

(二)真理和谬误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坚持和发展真理,勇于同谬误作斗争,树立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

三、真理的绝对性(绝对真理)和真理的相对性(相对真理)

(一)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是真理的绝对性和真理的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的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任何真理都有其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即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二是指人类的认识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即承认世界的可知性。

    2.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的含义是指正确认识的有限性。有两个方面:一是从认识广度上说任何真理都只是一定范围的正确认识,有待扩展;二是从深度上说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事物和规律的近似的正确认识,有待深化。

(二)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它们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的属性,它们的统一表现为;

1.相互联结、渗透,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是绝对的一个成分,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2.辩证转化,真理是由相对不断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这是真理发展的又一个规律。

(三)这一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首先,树立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态度。马克思主义作为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因此对它的科学态度就是坚持和发展的统一,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中国特色杜会主义理论就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

 其次,反对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绝对主义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是绝对主义的表现。相对主义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夸大真理的相对性,把真理的相对性夸大为主观随意性,陷入唯心主义的诡辩论。

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理由: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优点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同客观相符合,认识不能检验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能回答人的认识是否正确,只有能把认识和客观事物联系起来进行对照的社会实践才能作为标准。实践不仅同理论一样具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就是指实践本身是客观的物质活动,是直接的现实,实践能把认识变成直接的现实,产生客观的物质结果,从而就可以检验认识是否同客观现实相符合,一般情况下,认识在转变为现实中,达到了预期的结果的就是真理。

(二)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过程性和历史局限性。承认实践标准的确定性(绝对性)和不确定性(相对性)的统一就是坚持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辩证法。

(三)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逻辑证明是指从已知的前提包括概念、判断出发,经过推理,推出某种结论的思维方法与过程。逻辑证明在人类认识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它是探索真理、论证真理和发展真理的重要手段,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是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重要途径,对实践活动提供理论的指导和依据,也是人们进行科学化决策的方法与依据。但是,逻辑证明不能代替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实践标准,这是因为逻辑证明只能证明结论同前提的一致性、合理性,而不能证明结论的真理性,因为逻辑证明的结论、前提、逻辑规则都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又必须接受实践的最终检验。因此,人们在改造世界、认识世界的活动中,既要重视和发挥逻辑证明的作用,更要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在实践基础上把两者统一起来。

五、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这是人类活动的基本的内容,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人们为了研究在思维活动中把它们分开。人类认识世界的直接目的是达到对世界的真理性认识,人类追求真理的最终目的则是为了改造世界,实现世界满足人类的需要包括自身生存、发展、享受的需要,即创造价值的需要。

(二)真理和价值的区别:两者的含义或规定不同,真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正确认识,主观同客观的一致;价值是在实践基础上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属性即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客观同主观的一致。两者的侧重点不同,真理侧重于客体性、条件性、统一性原则,价值侧重于主体性、目的性、多样性原则。

(三)真理和价值的联系: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活动的两个既相区别又相统一的中心内容,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相互补充;两者互为前提、互相适应;两者相互引导,从价值走向真理,从真理走向价值;两者在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在实践中产生、检验、丰富和发展。

(四)真理和价值的关系的实践意义: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活动中把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统一起来,以邓小平同志的“三个有利于”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是非(真理)得失(价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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