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0 治安管理处罚
1993年7月30日,某县公安局某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酒家女服务员何某某于6月
的一天有卖淫行为。 接报后, 某乡派出所即于同日立案查处, 传唤何某某时, 何某某闻风而
逃。 1994年元月19日, 何某某摄于法律的威严, 在其舅父陈某某的带领下到某乡派出所投案,
交代卖淫行为时供称其中一名嫖客是二化厂的, 人家都喊他夏科长。1994年元月30日, 何某
某对该第二化肥厂1992年的一张党代会照片进行辨认,在多名人员中指认了夏某。1994年2
月1日派出对夏某进行讯问,夏某供认了嫖娼经过。次日,该县公安局以嫖娼为由对夏某作
出了(1994)第018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罚款3000元为押金。直到1995年6月份,某县纪检
委对夏某进行党纪处理时, 夏才声称:“没有收到公安局的处罚裁决, 所交3000元为押金而不
是罚款”, 并于同年8月份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公安局以没有裁决为由不予以复议。 夏又
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某县公安局不应诉,不答辩,不举证,经合法传唤不到庭,法院
于1996年3月22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四十八,五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了( 1996)
行初字第03号行政判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某县公安局作出的(1994)第018号治
安处罚裁决。 某县公安局于同年7月23日收到判决书后, 于8月16日以同样的事实重新对夏某
作出 (1996)第20号警告, 罚款3000元的治安处罚, 并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对夏某作出了(1996)第01号收容教育1年的决定。夏某不服,于同年8月19 日向市公安局
申请复议, 市公安局于8月23日作出复议决定, 维持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1996年8月30 日,
夏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问题]
(1)本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2)原告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
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所以对他的治安管理处罚已经超过了法定时限。该主张是否应
当予以支持?为什么?
(3)某县公安局在其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以违法法定程序为由撤消后,能否以同样的
事实重新作出(1996)第20号警告,罚款3000元的治安处罚?
(4)某县公安局的(1996)第01号收容教育1年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5)夏某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请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本案应当由某县人民法院管辖。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
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原告的治安管理处罚没有超过法定时限。因为虽然夏某的嫖娼行为发生在1993
年的6月份,公安机关查获夏某是在1994年元月,中间已经超过了半年,但<<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指的是违法行为被发现而不是违法行为人被发现。夏某的嫖娼行为在何某某的卖淫
行为被发现时已经算被发现,并没超过6个月。
(3)某县公安局在其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后,能够以同样的
事实重新作出(1966)第20号警告、罚款3000元的治安处罚。
(4)某县公安局的( 1996)第01号收容教育 1年的决定不合法。因为法不溯及既往,
夏某的嫖娼行为发生在国务院1993年9月发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实施以前,
所以该收容教育决定使用法律、法规错误。
(5)夏某能够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国家赔偿的起诉请求。因为《国家赔偿法》规定,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
并提出。
[考点集成]
治安管理处罚是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
例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由县、 市公安局、 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
机关裁决。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 罚款和拘留三种。 和其他行政处罚二年的诉讼时
效不同的是,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是六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
发现的, 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
续或者继续状态,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