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出现问题的对策类型 这种类型的试题就是要求考生针对资料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试题类型。周建老师举例如下:
国考2002年的申论试题要求:从政府制定政策的角度,就如何克服资料所反映的种种弊端,提出对策建议。要求:有针对性,有条理,切实可行。字数400左右。
北京市2007年申论试题要求:针对给定材料所反映的目前听证会存在的问题,试拟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要求:条理清楚,字数不超过300字。
山东省2007年申论试题:上面资料提到”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请根据 上面给定资料,联系实际,提出保障个人网络募捐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有效途径。
江苏2007年申论试题:根据给定材料的信息,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置职业乞丐这一社会群体?要求:条理清晰,做法得当,篇幅不少于100字。
浙江2008年申论试题:假如你是浙江地方政府的一名公务员,请问评价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从哪几个方面考虑? (1)参考给定资料,评价应有具体的内容;(2)全面、准确、扼要,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上海市2005年申论试题要求:在材料中提到,有些专家对《行政许可法》能否顺利实施表示担心,请根据材料,提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意见。要有条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字数不超过350字。
河北省2006年申论试题:阐述政府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限300字。
2、结合实际的对策类型 这种类型的试题与第一种类型相比,难度有所增加,主要是既要根据材料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又要结合实际来谈,所以在出题形式上有所变化,不是单纯的要求提出对策,而是给出了一些限制,无论在分值上还是在字数上,都有更多的要求。
国考2003年的申论要求:对给定资料进行分析,从政府职能部门制定政策的角度,就如何”减少事故,保障安全“,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参考。
国考2004年的申论要求:假设给定资料中有关我国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在你市都存在,你作为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请根据给定资料,写一份”关于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
3、提出方案的对策 就是要求应试者根据材料的内容,提出落实某一行动的实施方案。这种试题是一种变异的对策题,既要结合材料的实际,又要给出条理性的表达,难度适中。
如国考2007年试题:如中央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地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列出此项检查所查的主要内容。
提出对策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需要扎实的知识和理性的判断,有着特殊的要求。周建老师指出这些要求具有通用的原则,对作答这部分的应试者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1、角色的虚拟性 申论给定角色主要包括:一般工作人员;某一职能部门;负责某一工作的领导人。
2001年申论考生试卷:(试题要求:你是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材料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
PPA事件发生的比较突然,我国应沉着冷静、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首先,药品专家应及时分析PPA药物的有害程度,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如药店门前广告、广播、电视、网络等,详情告之群众,让群众不要误传,不要造成各种谣言。
其次,药物科技人员应立即研制不含PPA的新感冒药,以便能投放市场,补充这方面需求。
再次,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如有发现是因服用含PPA药品而产生不良反应的家医疗部门应给予特殊照顾治疗(强调仅限此类药品)。
另外,从这件事可以反映出,我国科技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尖端科研应积极推进到位,在这一方面也应予以高度重视。
解析:这份答卷整体上符合命题要求。考生善于整合复杂的材料,”善后意见“眉目清晰。第一句话十分精当,”沉着冷静,实事求是“8个字为后面的具体陈述奠定了稳妥的基础。三条具体意见,涉及不同的对象(群众、专业人员和有关部门),表现政府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姿态和责任感。
2、方案的情理性 方案的情理性就是应试者在明确了作答者的身份后,提出的对策应该合情合理。合理就是符合国家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从道理上说得过去。根据决策学的原理,任何方案的提出都不是最好的,只是相对的决策。合情就是提出的对策要从感情上得到上级的认可,得到一般人的同情,这种同情不是可怜,而是情感认同。
2002年的申论考生试卷:(试题要求:从政府制定政策的角度,就如何克服资料所反映的种种弊端,提出对策建议。)
关于加强我国网络建设的问题,提出如下三个方案:
(1)建设网上的马克思主义阵地。鉴于网上是欧美的”信息霸权“,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界线趋于模糊,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的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国家敌对势力通过网络对我意识形态渗透。因此,建设马克思主义的网络阵地就很有必要了。
(2)发挥网络的舆论宣传与引导作用。政府可以利用网络对外宣传自己的意识形态,对内起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以加大对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提高其识辨能力,抵制西方网络对我国的消极影响。
(3)加强网络法规建设。我国是后起的网络用户大国,近几年已初步建立了我国的网络法规,但还很不完善。应加大网络立法的力度。一是应加快立法速度,以对政府、企业和个人信息数据实行保护:二是应强调采用法制手段制裁处罚网络犯罪:三是应大力培养网络执法人员,及时发现与打击网络犯罪;四是应通过技术手段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信息的能力,包括技术加密防范措施,信息获取方式技术和抵御信息防御能力等。
3、执行的可行性 应试者的身份虽然是虚拟的,但是所提出的对策决不能是虚幻的、务虚的,而应该考虑对策在实际生活中是否具有可行性。可行性就是所提出的方案是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做得到,是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的,不仅对执行者,还包括被执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