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资办字〔2009〕2号
各有关高校:
09年,湖南省春季批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和专家审查工作已经完成,现就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请各非委托认定高校于6月1日至5日期间登陆湖南教师网,对本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并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如需更正信息,请于6月8日前将所需更正信息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办。
二、证书办理
1、各委托认定高校的教师资格证书已由我办统一编号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各高校发送了相关数据信息。请各高校于6月9日至11日携填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我办办理证书验印手续。
2、非委托认定高校的教师资格证书由我办统一填具。请各高校于6月15日至19日携申请人员一寸近期彩照1张到我办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长沙地区高校办证时间为6月15日至16日,非长沙地区高校办证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4736649 传真:0731-471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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