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吉人联字[2004]2号)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决定,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047名。其中:省直机关110名,省直基层单位251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611人;市州直机关214名;县(市、区)直机关590名;乡镇(街道)机关363名;公安机关带编招录198名,市州以下机关选调生710名(注:具体招考职位、招考计划及其职位资格条件等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1.6米以上;报考人民警察法医、医生职位的男性身高可放宽为1.65米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至197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1968年9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至1979年9月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6.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须报考其他招考单位。
7.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8.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9年8月31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200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考、成人考试于2009年毕业且在今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5月5日8时30分至11日16时30分
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下同)进行报名。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8日11时30分,并按照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详见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或特殊职位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5月11日可改报其他职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 jpg格式),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 5月5日8时30分至12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可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按照管理权限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确认
时间:5月5日8时30分至5月14日16时30分
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24日8时30分至5月29日16时30分
已被确认的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5月5日8时30分至11日16时30分前报名,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特殊职位专业考试。
7.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两年或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满三年的优秀村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党委推荐方式进行报名。
8.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每隔半小时公布一次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取消未达到报考比例数招考职位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6时30分。考生要在5月11日16时30分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已报名但未达到1:3比例的考生可在5月12日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9.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10.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政策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志愿者、服务人员,于5月14日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据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按管理权限到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其中,报考省直和垂直管理系统的,按照管理权限到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按管理权限到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或政府人事局)进行审核。符合加分政策或优先录用条件的考生,需填报《符合加分或优先录用条件考生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经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考生笔试成绩上加相应分数;公示有反映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按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