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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09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参考用书及具体事宜(2)

2008-12-04 
山西省2009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通知,为你提供参考用书及具体事宜。

 
  三、教育理论考试具体事宜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09年3月15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09年3月22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和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在受理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和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培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3、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各科成绩全部合格(各科成绩均达60分以上)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4、各高校务于2009年1月5—7日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及U盘(Excel格式)、参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后必须用碳素笔或钢笔写清楚本人姓名),一同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考试大编辑
  5、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及U盘(Excel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Email:jiaoshi60@yahoo.co m.cn)。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07]337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每人每科25元。
  全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办,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各高校应尽快安排本市、本单位的考试报名事宜。考试大编辑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程序,使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报名。
  3、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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