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04年底前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一)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续考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一年考试档案号,否则两年成绩无法合并计算。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到报名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