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教材变化情况
第二章 增值税
(1)第四节 税率 增加“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p80页)”。盐的税率由17%调整为13%(p80页)。
(2)第五节 减免税 增加一些新的增值税减免税项目,如国产抗艾滋病药品的优惠政策(p87页);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p88页);数控机床产品、供热企业优惠政策(p92页)。
(3)第六节 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增加废旧物质回收企业纳入防伪税控管理一机多票政策(p98页)。
(4)第八节 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 增加钻石交易增值税政策(p132页)、作废处理;修理销售折让专用发票的开具。
(5)第十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和管理 专用发票的概述(含两个部分)(p132页)、作废处理;修订销售折让专用发票的开具。
(6)第十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继2007年教材全部重新编写后,2008年增加了出口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的规定等内容;调整了部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p142页)。
第三章 消费税
(1)第五节 计税依据 增加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的消费税的不足抵扣部分的处理。(p174页)
(2)第十节 申报与缴纳 :增加葡萄酒申报与管理的规定(p184页)
第四章 营业税
(1)第三节 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增加建筑业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p197页)、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申报规定。(p199页)
(2)第四节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p200页)
(3)第八节 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增加代理报关业务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无船承运业务的规定等。
(4)第十一节 营业税的减税、免税:奥组委收费卡收入免税;对科普单位进口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免征其应为境外转让播映权单位代扣(缴)的营业税;残疾人优惠政策。
第五章 城建税 增加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三峡工程建设的营业税减免规定。
《税法二》教材变化情况
与税法一相比,税法二的教材今年变化很大。从结构上来看,由以前的9章调整为8章,合并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从内容上,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六章车船税都有较大变化。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由三部分组成,由第一部分“原企业所得税”、第二部分“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这两部分内容都没有新内容增加,只是删除了一些内容)、第三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但写得比较简单。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1)第四节 税率: 新增“对储蓄存款利息,从2007年8月15日起按5%的税率征收。”(p179)及例题(p196)
(2)第六节 应纳税额计算:新增“对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费用,从2006年1月1日起扣除标准为每月1600元,全年扣19200元(p188)”。新增“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p206)
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 新增“六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p244)
第四章 印花税
(1)第二节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增加“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个各类应税凭证要征收印花税”、“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销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电合同不征印花税”(p250);“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p251)
(2)第三节 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优惠: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2007年5月30”改为3‰,以前的税率为1‰。(p255)
第五章 房产税
新增加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的房产依照租金计征房产税(p267)。
第六章 车船使用税
全部内容按照新的车船税的条例细则进行了修改。
第七章 契税
(1)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新增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p283)
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部分内容按照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进行了更改,特别是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中: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
提高了单位税额的比例。
《税务代理实务》变化情况
(一)第一章进行了结构性调整。
(二)第二章增加了纳税评估的部分内容。
(三)第六章根据新会计准则对部分科目进行了修订或改写,特别是对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作了详细的解释,应当引起考生的关注。
(四)第七章对废旧物资发票和货运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作了删减和补充;对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的顺序作了调整。
(五)第八章变化较大,主意是增加了第三节"两税合并过渡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内容。
(六)第十一章对部分例题进行了改写,新增营业税的部分内容。
(七)第十二章变化较大,新增第三节"新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八)原第十六章"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提前到第十五章,内容不变。
(九)第十六章"注册税务师执业文书"是根据原第十五章"代理涉税文书填报实务"改写,并新增第二节"涉税服务报告"和第三节"涉税鉴证报告".(十)第十七章将原"税务代理的质量控制"改为"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内容全部为新增。
(十一)其他章节基本没有大的变化。具体变化内容将在各章节中详细列示。
一、税制框架明确,知识体系性较强
税法课程是一门应用经济类课程,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现行的主要税收法律制度。这些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管理、法律领域人员生必须掌握的内容之一。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框架明确,知识体系性较强。截止2008年ⅰ月ⅰ日,共有20个税收实体法。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流转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所得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类;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等特定目的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设置
税 类
税 种
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
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烟叶税
财产行为税类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以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分析,上述税种分布在《税法ⅰ》和《税法ⅱ》两门课程之中。其中,《税法ⅰ》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即税法的基础知识和中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增值税、消费税等7个税种的法律制度。《税法ⅱ》是《税法ⅰ》的续篇,主要介绍我国目前征收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内容。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筵席税下放地方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教材中未安排上述部分税种的内容。
二、重点章节明显,重点内容突出
《税法i》教材涉及税种较少,但重点仍比较突出。上述税种的重点安排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税法基础知识、增值税;第二个重点层次是营业税和消费税;其余为第三个重点层次。无论是否为重点税种,在每个税种的设置中,都有其独特的核心问题。如对于增值税而言,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出口退税计算、 专用发票管理等是重点内容;对于消费而言,征税对象、计税依据、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算等是重点内容等。
三、税种之间关联度较高,内在联系复杂
《税法i》课程不仅体现着税法基本内容,还包含着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如在流通领域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割并覆盖了全部商品和劳务,意味着对同一个应税行为、同一笔应税收入、同一项应税财产,增值税与营业税一般不会重复征收。而消费税、资源税、关税、车辆购置税是基于增值税课征的税收,因此,所有消费税、资源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象一定同时征收增值税;不动产的销售应当征收营业税,同时还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在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对于所有涉内自然人和法人,还要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所有的增值税以外的价内流转税与费用性税金,又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核算中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可见,《税法i》课程的设置中,各税种之间的关联性极高并直接影响《税法ⅱ》的计算。这就要求在《税法i》学习的过程中,要全面、系统地掌握课本知识并随时对比各税种间的同异,对于各知识点及其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分析和记忆。
四、税收政策实践应用性较强
注册税务师是注重能力、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考试,因此,《税法i》课程的设置联系现实经济生活并直接服务于税收实践,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的同时理论联系实际,能够综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税法i》课程的相关政策来自于实践又区别于实践,如从实践角度看,打高尔夫是一种国际体育运动,应属于文化体育业营业税征税范围,但从立法思想角度看,打高尔夫在中国仍是一种高消费活动,参与人群范围局限,参与成本较高,娱乐性质较强,因此,按照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政策的制定源于实践又区别于实践。
另外,在税收实践中,地方性的税种常常执行一些地方性的税收政策,而《税法i》中介绍的则是全国通用的宏观税收政策。所以,《税法i》课程的内容并不能涵盖全部的税收实践。
五、综合信息涉及量较大
《税法i》课程不仅主要探讨税收政策,还与会计、经济法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知识息息相关,综合停息量极大,一个企业的涉税业务中涉及多个税种,或者一个涉税业务中涉及多个企业,或者多个企业的业务涉及多个税种,几乎能够贯穿企业的生产流通全过程。不仅如此,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过程中必须涉及相应的会计处理,要求充分了解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并在会计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如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此外,在部分税收政策的理解中,还会涉及到经济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知识,如契税法规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免征契税,就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对直接遗产继承人的有关规定。甚至于,《税法i》还会涉及大量的常识,如对于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中签和未中签的规定、"打包债权"的规定等。
六、最新政策即时跟踪反映
中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此轮改革涉及的税种多,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于2006年4月ⅰ日结束,《车船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ⅰ月ⅰ日生效,《企业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8年ⅰ月ⅰ日生效,消费型增值税试点从东北老工业基地移师中部地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必要生计费用的扣除标准在不断调整之中,物业税、燃油税的试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这些意义深远的改革措施或正在讨论改革的内容都已经或必将反映在《税法i》、《税法ⅱ》课程和注册税务师考试之中,以考试来带动学习,督促学生不断更新知识,适应行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