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二〇〇八年七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我省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4—6日举行。此次考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以考生为本,克服困难,认真组织考试。为规范管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质量和信誉,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和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要充分认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加强报名宣传工作,突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特点与优势,切实做好自学考试的咨询工作,耐心解答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积极组织并认真做好报考的宣传动员及准备工作。
(二)在报名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和管理意识。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要按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程序和要求,应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立报名点,做好报名所需设施、用品的准备,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各报名点应张贴有关宣传资料、报名流程图、报名样表及填写说明等,以指导考生报名。
(三)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要积极利用本次报名工作的机会,加强对考生进行严肃考纪考风、诚信应考等宣传教育工作。
二、开考专业及考试日程
开考专业、课程及考试日程安排详见《2008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报考手续及收费标准
报考条件、报考手续及收费标准等详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附件2)。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2008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gzszk.com,查询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实事求是、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好现场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事项。
2.现场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自己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和信息确认地点,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新生)、核对报名信息。考生若到其他确认点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
3.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
2008年7月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8年4月20日至5月16日;现场确认时间:5月17日——6月1日;现场报名时间: 5月17日——6月1日。
(三)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程序详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附件2)。
2.各单位请遵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报名,不得缩短。为了使考生的报考数据准确无误,网上只办理面向社会开考的课程报名工作;中学教育类的课程只能在贵州师范大学及其在各地区的办学点进行报名,其数据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但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接纳中学教育类的零散考生报名。
3.同一考生只能在同一个报名点报名,否则数据合并时易出现数据丢失,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五、信息采集与数据报送
2008年7月考试的年度码为084。
1.现场报名时,需录入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和报考课程。凡无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进行图像采集,不能由他人代替报名。
2.新老考生须根据《2008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提供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分别填写《首次报考报名表》和《课程报考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考生报考核对单,经考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生效。
3.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报考数据上报到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场编排,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考场编排完毕后即打印《考试通知单》发给报名点,由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
4.2008年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数据务必于6月4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络信息处。
六、准考证发放
为保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规范使用,要求已经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缴回旧准考证;还没有更换新准考证的考生,在领取新准考证时上缴旧准考证;已经考完所有报考科目的考生,在办理毕业证时必须上缴准考证。各考点在每次报名结束后,将收到的旧准考证交到省招考中心信息处。
各单位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省招生考试中心相关处室联系。
数据、网上报名:信息处万厚勇 联系电话:0851—5987715
计 划:自考处张 琳 联系电话:0851—5952397
考 务:自考处解 燕 联系电话:0851—5952371
自考处张洪滨 联系电话:0851—5952553
附件:1.2008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
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2008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
学
历
层
次
时
间
课
程
名
称
专
业
星期五(7月4日)
星期六(7月5日)
星期日(7月6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专
科
汉语言文学050114
0535 现代汉语
0024普通逻辑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0506 写作(一)
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0031心理学
法律
030112
5679 宪法学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0247 国际法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245刑法学
0260 刑事诉讼法
4729大学语文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5677法理学
会计
020203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146 中国税制
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41基础会计学
0155 中级财务会计
4729大学语文
0144企业管理概论
0020高等数学(一)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1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146 中国税制
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41基础会计学
0145 生产与作业管理
4729大学语文
0144企业管理概论
0020高等数学(一)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行政管理
030301
0292 市政学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0107 现代管理学
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0277 行政管理学
4729大学语文
0040 法学概论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护理学
100701
2997 护理学基础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0488 健康教育学
3179 生物化学(三)
3000 营养学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864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4729大学语文
2899 生理学
3003 儿科护理学(一)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计算机及其应用080701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4730电子技术(三)
2326操作系统
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4729大学语文
2323 操作系统概论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0022高等数学(工专)
公安管理
030403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5679 宪法学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司法文秘
050143
0510 秘书实务
社区管理
030319
0281 社区社会工作
层
次
时
间
课
程
名
称
专
业
星期五(7月4日)
星期六(7月5日)
星期日(7月6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本
科
计算机及其应用080702
2324 离散数学
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0015 英语(二)
2325 计算机系统结构
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0023高等数学个(工本)
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
3202内科护理学(二)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200预防医学(二)
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5英语(二)
3201护理学导论
3007急救护理学
3004社区护理学(一)
应用化学
081209
2483工业分析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8291环境影响评价
8306环境分析与监测
汉语言文学教育050113
6414汉语言文学教育学
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
0541语言学概论
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英语教育
050206
0831英语语法
0087英语翻译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6421中学英语教学研究
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数学教育
070102
2009抽象代数
201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3204高教语言程序设计(二)
2014微分几何
2013初等数论
2018数学教育学
计算机科学教育080745
4335微机故障诊断与维修技术
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336数据库原理
7839计算机教学法
2339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4346多媒体教学法
2326操作系统
0023高等数学(工本)
地理教育
070702
2094人文地理学概论
6858中学地理专题选讲
3144环境科学基础
6452中学地理教学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2105地理教育学
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生物教育
070402
2097生态学概论
2081进化生物学
2084组织胚胎学
2078生物统计学
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
2083生物学基本实验技术
2076遗传学
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085细胞生物学
信息技术教育080713
4340电视编导与制作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4342多媒体教学软件设计与制作
历史教育
060102
0768中国古代经济史
0775历史教育学
0771中国现(当)代史专题
0773世界现(当)代史专题
0774史学理论与方法
5632中学历史专题选讲
思想政治教育040202
0312政治学概论
0479当代资本主义
0033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0480中国传统道德
0483科学思维方法论
5629思想政治课教学法
法律教育
030113
0230公司法
5678金融法
0261行政法
0294国际私法
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0240国际经济法概论
0262法律文书写作
0167劳动法
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226知识产权法
4337中国法律思想史
附件2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根据国务院1988年3月3日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报考简章。
一、报名报考条件
凡在本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自主选择专业,报名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报考。
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名报考。
二、报名报考手续
考生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报名报考点报名报考。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报名手续时,须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然后办理报考手续。老考生在每次考试前只需按规定时间办理报考手续。报考本科专业的,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
部分专业有课程实验、设计等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须在对应理论课程合格后方能报考;参加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者在规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全部合格后可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为:
1、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gzszk.com;
2、点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门户”;
3、点击“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85.176.130:9000/zk/),进入“贵州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4、点击“网上报考”,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的“考生登录”界面;
5、如果是新生报考:首先点击“新考生注册”,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基本信息中带“*”号的是必须填写项),填写完毕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考生务必记住这个报名号,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使用);然后点击“继续填写报考课程信息!”,再选择“报考考区”、“报考专业”及“报考课程”,最后点击“确定”。
如果是在籍考生报考:首先填写12位准考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然后点击“报考课程”,再选择“报考考区”、“报考专业”及“报考课程”,最后点击“确定”。
注:如果一个考生要同时报考两个或多个专业的不同课程,在选择完第一个课程后,请将已选课程后的可选框(保留已选课程)打上勾,然后选择其第二个专业及其对应课程。选择多个专业及课程也按上诉方法进行。
6、现场确认,按照报考文件规定的时间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照相和缴费,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信息无误后才算完成此次报名。
三、报名时间
各次考试报名时间在当次考试报考文件中公布。
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报名、考核时间由省招生考试中心下文通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9月,地点为主考学校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或成教处)。
四、考试时间
1、理论课程考试在 1、4、7、10月进行。详见各次考试课程安排表。
2、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时间和地点,由主考学校安排。
五、开考专业及考试课程安排
开考专业及考试课程安排可查看我省全年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计划(贵州省招生考试报、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均可查看)。
六、考试方法
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考试按课程进行。考试要求以省考委公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准。考试成绩由市(州、地)、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通告考生本人,不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或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声讯电话自己查询成绩。课程考试合格者,省考委发给课程单科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累计达到毕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本科专业的还要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者,省考委颁发主考学校附署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申请免考有关课程。有关规定按《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可查看)。
七、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八、大纲、教材供应
省考办每年将公布各专业考试课程考试的时间安排及最新使用教材情况。
使用正版教材是每个考生的义务,也是自考质量的保证。根据教育部与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规定,自学考试教材实行系统内部供应,全国考办、省考办、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考办为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的主渠道。
九、收费标准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5]325号及黔价费[2006]78号文件规定,理论课程报名考试费为30元/科(含报名费、考试费、摄像费、ic卡费);单科合格证书5元/科;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报名费为30元/科,另收取40元/科考试费(含实验场租费、药品、器材损耗费);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费200元/人。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gzsz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