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扶贫养羊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贵州省、市、县扶贫办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镇20xx年种草养羊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慨况
根据县扶贫办要求,20xx年项目在瓢井镇平塘村实施。
我镇年均气温11—13.2C,年降雨量1130—1300毫米,无霜期221—245天,年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1400米,各类人工草生长四季赏青,适宜多种植物和牲畜的繁衍生息。
项目村“水、电、路”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村级公路基本建成,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二、产业项目建设内容
此次羊种为湖羊或小尾寒羊,在平塘村共扶持农户5户(其中2户为扶贫户)。饲养基础母羊95只,配置种公羊5只,新建圈舍775平方米,建人工草地500亩。总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筹资配套资金2万元)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20xx年3月——4月,开展建圈培训,完成羊圈的修建。
(二)20xx年5月,开展种草现场培训,完成种草任务。
(三)20xx年6月,开展草地田间管理培训,完成建圈任务、配套设备和羊只采购培训工作。
(四)20xx年7月,完成基础母羊、种公羊采购及发放,开展羊只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培训,制作安装项目区和项目户标志牌。
(五)20xx年9月——10月,完善档案材料,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扶持农户5户,到2015年末养殖户实现销售收入4.5万元,按每户4.2人计算,养殖户人均收入10714元,可使5户农民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1个良种繁育场建成,基本满足下年度项目区种公羊配置和老项目区种公羊交换需求,以提高畜牧业生产总值,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快速发展。
(二)生态效益
草场500亩建成后,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质量,羊群放牧给草场带来羊粪、羊料等有机肥,人工草场、天然草坡和灌丛草实行划区轮牧,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生态。同时,充分利用秸杆和人工牧草,储备冬季草料,经过腹还田,提高土地肥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使农、林、牧相互促进。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瓢井镇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副组长:刘此昌(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易斌(瓢井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罗莉(党政办主任)
梅福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飞成(林业环保站站长)
宋顺康(水利站负责人)
付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胡贵霞(纪委工作人员)
张盛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兽医)
龙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陈永(平塘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龙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审批和资料收集工作;技术服务组设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畜牧兽医站和项目村兽医协勤员组成。
六、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发动、宣传,与项目户签订《承诺书》、《协议书》,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采购供应草种、肥料和农药,指导种羊场建设和种公羊选(培)育、调运、交换等技术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项目村落实;督促指导项目生产运行、滚动发展和效益分成;积极引进社会资金组建龙头企业,形成产品加工、销一条龙服务体系。
(2)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与报账、物资采购监督及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3)农业服务中心(扶贫站、兽医站):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进度及质量,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申报配套沼气池、项目村兽医室、农机具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使用进行监测;搞好在镇外引进羊只的监督管理,禁止疫病传入,做好项目区市场检疫和产地检疫,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处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区,完善项目区村寨道路、庭院硬化和房屋美化。
(4)水利水保站:负责配套项目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社会事务办:切实解决好项目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资金和物资管理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管理制度。(1)公示:对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物资发放或资金投入补助及标准、政府统一采购物资价格等,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拨付报帐:严格执行《大方县种草养羊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实施细则》。
2、物资采购管理:(1)基础母羊由项目户自行采购,种公羊由草地中心采购、镇负责发放;草种、肥料采购由草地中心负责,草种实行询价方式采购。(2)实施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实行专人发放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
3、档案管理:镇严格按照县、镇、村项目建档目录要求,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作为项目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跟踪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帐的依据。
(三)政府引导,企业化运行
1、项目村要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技术二传手和肉羊营销队伍,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弓l导社会资金,适时建设项目区羊产地批发市场。
2、要按省规定,将投入农户的基础母羊在第五年收回滚动发展,第二年、第三、第四年农户新增羊(每只35斤以上)按0.8分成,实现项目长效持续发展。
3、种羊场采取与本地经济能人联合入股分成或技术人员带薪领办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及分成等方式建设,选育提供种公羊,配置交换到项目区。即第一年为项目建设期,不分成;第二年后(含第二年)每年新增羊数按投放基础母羊数l.5倍计算,实行l:9分成(分成羊每只35斤以上),且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分别按投放基础母羊数0.2倍,按市场价向草地中心提供公羊(每只体重10月龄达30公斤以上)和母羊(每只体重10月龄达25公斤以上)。
(四)加强督查调度,严格项目管理
1、对种草养羊项目和配套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镇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每半个月督促指导,村每周调度一次,兽医员每周对农户巡查指导一次,采取县表、镇册、村卡管理。
2、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每两个月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运行生产管理情况一次;财政报牵头,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一次。
(五)实行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1、项目镇和草地中心共同与县政府签订项目实施及运行效益责任状(责任状另行制定),配套项目成员单位与县政府签订配套项目实施责任状,把种草养羊项目和配套项目实施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
2、组成由党政办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考核组,对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和效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项目实施和运行考核结果,经镇政府审定后送县组织部备案,作为镇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4、种草养羊项目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目标和运行效益目标按时按质超额完成和完成的,镇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基本完成的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未完成的镇人民政府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到期仍不落实的,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失职的作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方案二:扶贫养羊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自然资源的优势,逐步实行产业化经营,加快畜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致富步伐。根据县政府20xx年种草养羊项目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贵州省草地生态畜牧种草养畜项目实施要求,立足本镇自然资源,瞄准贫困群体,发挥产业优势,更新发展理念,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全面提升草地畜牧业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通过“政府主导、中心服务、协会组织、公司领办、群众参与”等形式,组织广大养殖户,选择优良草畜品种,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广泛开展坡地种草半舍饲养畜、田土种草全舍饲养畜、草山草坡灌木林划区轮牧养畜、经果林地林下种草养畜,并引进企业运作机制,逐步实行产业化经营。
二、区域布局
以先锋村、坪丰村为项目实施主体区域,逐步辐射带动大河沟村、杜家寨村、王家寨村、官上村、沙槽村及大龙头村等。
三、目标任务
以一户饲养能繁殖基础母羊20只、种公羊1-2只,圈舍1.5㎡/只为一个标准。先锋村完成养殖户35户,坪丰村完成养殖户30户,其他村完成养殖户不限。以规模户、大户带动散户,以基地带动全镇面上,形成一个邵家桥镇山羊生产养殖基地镇。
四、工作责任
1、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每个养殖户的基本情况,经初审合格后报县产业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还负责协调相关的一些协调工作,并组织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的村、支两委负责本村内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组织开好群众动员会,传达项目实施有关政策。
3、镇畜牧站负责技术指导工作,搞好技术培训、疾病预防和疾病治疗、种草、圈舍建设及饲养管理的技术指导,负责督促每个养殖户做好档案记录。业务技术干部实行分户包干负责制,村兽防员负责防疫注射具体操作。
4、镇扶贫站负责拟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完善扶贫资金结算、报账、审计等有关手续。
5、镇财政分局负责建立项目专项资金账户,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6、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的圈舍用地、用水、用电及项目区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物资采购及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
物资采购及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按县政府规定的办法执行。
六、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以镇政府实施发展为主体,乡镇扶贫站、畜牧站、实施项目的村委会具体主抓为原则。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镇长为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镇扶贫站、畜牧站、财政分局、土管所、供电所、项目实施的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由镇畜牧站、扶贫站抽调专职干部具体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