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网精心整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更多出色文章请查阅读书人网:www.READER8.CN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6日至7月28日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次检查,在各县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个检查组,分别下到xx区、xx华侨经济开发区、xx县进行重点抽查。在重点抽查之前,检查组还专门听取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实施保护法的情况汇报。检查期间,检查组认真听取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并与县区有关部门领导、归侨侨眷干部职工、归侨侨眷代表座谈。此外,检查组还深入基层,分别走访了xx区华侨中学、xx华侨经济开发区淀粉厂、四塘农业分公司、xx县壬庄乡帮亮村难民新村、田七场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还向县区人民政府反馈检查情况。这次检查,在市、县区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检查中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保护法的主要成效
检查组认为,我市在贯彻执行保护法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大多数做到了认识到位,各涉侨部门和单位、侨务工作者都能做到依法护侨、为侨服务,并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归侨、侨眷以及所在单位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侨心稳定。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工作基础扎实,有特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侨力资源得到开发,侨界优势得到较好的发挥,侨界力量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引资引智和扩大对外开放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并且是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法在我市的实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保护法宣传得到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涉侨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保护法的宣传、学习。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学习保护法。市外侨办等市级五侨部门为做好新修改的保护法的宣传、学习,联合召开了学习座谈会。按照工作职责,有关部门不仅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展保护法宣传,还印制各种保护法知识读本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上下结合、广泛深入的宣传、学习,保护法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树立,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归侨侨眷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保护法的贯彻纳入了各级行政、司法部门的业务范围,有效地保证了保护法的落实
各级政府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以侨引侨、以侨引外”,扩大了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政府把侨务部门贯彻涉侨法律、法规,落实侨务政策和为归侨、侨眷服务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侨务部门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市级五侨联谊会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动员各方齐抓侨务工作的良好局面。市、县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在审理涉侨案件中注意了侨情特点,实行涉侨案件领导负责制,指定专人优先办理。各级侨联组织依法代表侨界利益,积极维护侨界合法权利,在侨界的威信不断提高。
(三)加大了维权力度,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我市现有归侨xx人,侨眷xx人。重点分布在xx等县,除部份在厂矿企业、机关单位外,大部份分布在农村。保护法颁布后,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非常重视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使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1、归侨侨眷在政治上依法享有参政议政的平等权利。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注意培养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交往、活动能力强、有事业心、文化素质高的归侨侨眷作为参政议政对象,并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表现,把政绩突出、协调能力较强的归侨侨眷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部门的领导。据统计, 目前,我市归侨参政人数有13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0人。侨眷参政人数有45人,其中: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24人。其中xx区的廖国琴、黎志英、张意山、xx县的黄意德、黄玉梯、黄丽圆、韦启东、xx县的廖观生、徐远祥、xx县的周应城、xx县的梁美丽等归侨人员和 田林县的钟诚、李丽明、石明、雷俊杰、农彩桂、李金凤、xx区的温秀云、陈金元、xx县的郑香琴、xx县的周德刚、刘守勉等侨眷,在不同的岗位上,勤奋学习,积极参政议政,献计献策,为当地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归侨侨眷依法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得到实现。一是在安置就业上得到实现。如属原xx市(现xx区)的归侨安置点华侨建材厂,1978年安置越南归侨200多人,现还有103人。2000年,由于城市建设需要拆迁该厂生产区,政府对该厂归侨侨眷职工的安置工作非常重视,抽调有关部门组成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一名市政府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根据该厂职工要求一次性安置的意愿,决定把该厂生产区土地转让费650万元及地面资产的处置费(扣除该厂的债务后)全部用于安置职工。生活区的土地,也按划拨土地留给该厂职工使用。此外,领导小组还依照保护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职工养老保险等工作,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二是在子女入学上得到实现。几年来,我市各级侨务部门每年出具的“三侨生”证明都达80人以上。在办理过程中,既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又让应该享受“三侨生”待遇的考生顺利报考。三是在困难救济上得到实现。我市按有关规定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归侨侨眷有467人,现已享受456人,未享受的11人正在上报当地政府审批。此外,我市各级政府在每年春节期间还拨出一定的资金慰问归侨侨眷困难户和孤寡老人。四是在离退休干部职工生活待遇上得到实现。我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保证归侨侨眷离退休干部职工退休金的发放。对困难企业的离退休归侨侨眷职工,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3、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财产。我市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坚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十六字方针指导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有关规定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如,2000年,xx华侨农场13户归侨职工的住房,因受四塘镇建设农贸市场挖土方的影响,致使地基下沉,造成危房,危及归侨侨眷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xx区侨办将情况反映到政府后,引起了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率侨办和有关部门到现场召开办公会议,协商解决办法,并根据保护法有关条款规定,给予13户归侨侨眷危房拆建补偿费,维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4、归侨侨眷出入境受法律保护。我市公安部门对于归侨侨眷出入境,都按规定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对因私申请出境的,按期限办理手续。对因境外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限期处理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明给予优先办理手续。归侨侨眷职工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出入探亲的待遇。对经批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其退休金、养老金、退职金照发,其它合法权益受保护。对归侨侨眷申请自费出境学习、讲学、经商的,其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都给予提供便利,归侨侨眷普遍感到满意。
4、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得到妥善解决。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受理归侨侨眷来信来访案件224件,其中:已解决188件,正在解决20件,未解决16 件。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退休工资、家庭生活、子女就业、子女上学、减免税费、缺电缺水、建沼气池、责任田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我市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对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十分重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如:xx县归侨退休干部麦新中在xx病重,三年的医药费无法拿回xx报销,xx年2月,xx县侨办接到来信反映后,亲自到县医保中心协调,使4000多元的医药费得到报销。同时,麦新中还反映,1994年以来,没有享受到保护法规定的“归侨干部退休后享受100%工资”的待遇,县侨办找出有关政策和有效证件到人事局协调,经过对照政策后,人事局立即给麦新中享受100%的工资待遇,并补发从1994年至xx年2月的工资1万多元,使他很满意。
(四)xx华侨经济开发区改革成就显著,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xx华侨经济开发区(原xx华侨农场),总人口xx人,其中归难侨xx人。几年来,xx华侨经济开发区本着“立足农业,狠抓工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基本方针,以发展为主题,以调整结构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经济总量为目的,全力推进经济发展。从1999年到2001年三年间,经济效益一年上一个台阶,2001年首次出现了盈利,结束了建场几十年来年年亏损的局面。近两年来,又抓住撤地设市的机遇,精心组织搞好侨区的规划建设,改善本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不少外商与他们合作。特别是与香港一家饲料厂合作生产电性淀粉,投入500万元,年生产600吨,年盈利达6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华侨企业的经济发展。在职能机构分离中,根据自治区桂政发[2000]42号文件精神,在xx年7月成功剥离36名教职工及两所学校归地方管理,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另外,积极推进侨居工程,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目前,已完成260套侨居住宅,大大改善了职工生活条件。
(五)鼓励和引导归侨侨眷发展非公有制,拓宽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再就业门路
发展非公经济是归侨侨眷脱贫致富,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我市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积极鼓励、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归侨侨眷发展非公经济,并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我市归侨侨眷非公有制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如xx区目前有归侨侨眷个体工商户89户,注册资金50多万元,安排就业140人,其中归侨侨眷116人,占就业人数的80%。归侨侨眷非公经济的发展,既改善了归侨侨眷的生活,又为活跃和繁荣我市经济,促进再就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此外,我市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还积极引导、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解决他们实际困难,为他们献计献策,让他们在市场经济中找到自己发展路子。据统计,我市共有归侨侨眷在职职工3648人,其中下岗、待岗、失业人员285人,占在职职工人数7.8%。通过引导、鼓励和扶持,目前已有263人实现再就业,占下岗职工的92%。
(六)华侨华人投资捐资兴办公益事业项目不断增加
由于我市认真实施保护法,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兴办公益事业的权益,因此,华侨华人回我市投资和捐助兴办公益事业项目不断增多。据统计,几年来,华侨华人回我市投资和捐助兴办公益事业共有6人,投资和捐助资金共10709.44万元。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市在贯彻实施保护法中,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新经验,但与新阶段、新形势、新侨情,特别用“xx”重要思想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需要引起重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要加强侨情调研工作
近年来,我市侨情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在检查中发现我市还未建立侨情数据库,有的涉侨部门未能全面掌握侨情资料。为此,检查组建议有关涉侨部门,特别是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摸清侨情,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归侨、侨眷,海外同胞及社团,新移民、新华侨、留学人员、学成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经贸、文教等各行各业的侨界重点人士等新侨情,并通过调查、统计、建档,设立动态管理的新侨情数据库,以更好更准确的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深入贯彻侨法,进一步做好引资引智工作,促进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要进一步加大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力度
我市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保护法的力度还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保护法的学习程度也不够,特别是一些与侨务工作有关的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对保护法还比较陌生,部分归侨侨眷法律意识淡薄,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寻求保护法法律的保护。为此,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将保护法的学习列入今后普法和公务员培训内容。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广大归侨侨眷和侨商投资者、侨企负责人都知法、懂法,依法维权、依法办事。让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了解和掌握保护法,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利益,并带动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要树立大侨务观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寻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海外华侨华人回国投资的热情不断高涨,给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检查组也感到,我市目前引资引智成效与丰富的侨情资源还不完全相称,投资环境的改善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部分侨企业反映,来xx投资成本较高,办事程序仍然较繁琐,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得到有效整治,市场运行机制和法制保障仍不尽人意,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仍存在不便民的地方。对此,检查组认为:为加大我市引资引智工作力度,市政府要结合我市侨情实际,创新思路,寻求新突破,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1、在工作内容上,要从原来注重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向更多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转变。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侨务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挖掘侨资源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海外联谊工作要转变联系方式,从过去的发展亲情、乡情为主,转变为以经济、科技、文化联系为主。通过开展经济、科技、文化的实质性交流合作,增强侨务工作生命力。要利用侨务工作对外联系和海外侨胞了解国际市场等优势,为我市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要在注重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加大服务力度,做好招商、亲商、安商、扶商工作,依法维护侨资企业权益,为其排忧解难,使其进得来,留得住,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
2、在工作重点对象上,要逐步从国内向国外侨务工作转变。侨务工作的基础在国内,主体在国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市侨情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变化,目前已增加了新移民,海外华侨华人在世界各地分布更加广泛,教育程度更高,能力更强,内部结构更加优化,华人社会的经济、科技实力更加强大,不少侨胞已经融入住在国的主流社会。因此,侨务工作者要关心和支持华侨华人在当地的长期生存和发展,鼓励他们融入主流社会,保护他们在国内的合法权益。要不断加强同海外侨界社团和侨领的联系,灵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一方面在各级政府领导率团出访或有关单位组团赴国外进行交流考察时,每到一处,都尽可能拜访当地侨界社团和侨领,并与他们建立密切往来关系。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邀请海外侨界社团、侨领、各界知名人士来我市参加大型招商会等活动,巩固老朋友,发展新朋友。此外还要积极开展华侨新生代工作,促进引资引智。要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引才机制,制定和实施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他们来我市创业。要进一步健全招聘使用制度,改善管理和配套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努力解决他们在创业之初资金紧缺、知识产权、医疗保险、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在工作方式上,要从一般的海外联谊活动向为侨办实事、办好事方面转变。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职能,强化为侨服务意识,在积极开展海外联谊活动的同时,努力解决侨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热情为侨办实事、办好事。首先,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同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联系,深入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所思、所需、所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赢得和凝聚侨心;其次,要切实为侨办实事、办好事,为侨胞谋利益。要坚持把监督行政执法、办理涉侨案件、受理侨信访工作作为为侨办实事、好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在侨务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上,要根据新形势、新侨情,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促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有关涉侨案件及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依法维护侨的合法权益。
(四)要建立联动机制,齐心协力做好侨务工作
做好依法护侨工作,涉侨部门责无旁贷,但侨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仅靠涉侨部门是不够的,必须创建上下联动、内外联动、横向联动新机制,构建全市侨务工作大网络,才能适应新形势下侨务工作发展的需要。为此,检查组认为:一是要坚持“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和完善合作互动机制,为“五侨”单位共同维护侨益构筑互动合作平台,延伸侨务工作链,使“五侨”单位在维护侨益方面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与作用;二是要与市县人大、政府侨务部门联动,充分挖掘侨资源,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三是要与海外侨界联动,深化与海外侨界社团、科技界、工商界、文化界以及新华侨华人、留学生的联系,扩大交流面,培植新资源,促进引资引智;四是要与侨资企业联动,主动建立密切联系侨资企业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侨资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利环境。
(五)要进一步加强涉侨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侨务工作是我们党的工作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目前,我市12个县区中侨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县区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安排、明确职责等方面的工作尚未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侨务工作的开展。为此,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从侨务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依照国家侨法规定和中国侨联章程要求,进一步理顺侨务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并培训侨务干部队伍,做到工作有领导分管、事情有专人负责、经费有专项保障,为我市侨务机构发挥职能作用,侨务干部积极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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