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经信委、贵州省纠风办、贵州省法制办、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黔价费〔〕217号)及地区物价局、财政厅、工信委、纠风办、法制办、民政厅《关于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铜地价〔XX〕8号)文件精神,与财政局、工贸局、纠风办、法制办、民政局于XX年2月1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全县收费秩序工作的实施方案》(思价发〔XX〕1号)文件,对如何开展好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作了统一的安排部署,结合省地文件精神,制定了自查自纠、清理审核、重点检查、规范总结阶段的具体时间和自查自纠、清理审核、重点检查的内容。并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责任。
我县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54个(以在物价部门登记的点计算,下同),经营性收费单位48个,截止3月9日止,收到书面自查意见102份,自查面达到100%。从此次自查的情况来看,全县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单位基本上都是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的,且均对其所收费项目建议保留,只有极个别单位存在多收费现象。
7、建立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联合审批、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设立“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并制定专人负责,向社会发布公开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XX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解读国家产业政策不够深入;二是极少数干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下基层时间少,联系群众不够。三是价格专项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局人手较少,工作任务繁重,对市场价格检查存在时间不够、人手不够的情况。对于上述问题,局主要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进行反思和剖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在工作中不断进行总结和改进,确保“环境建设年”取得真正的实效。
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是切实解决我县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局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努力形成团结、安定的政治环境、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宽松便利的投资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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