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定奖惩办法,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敷衍了事,不真公开,不全公开和不常公开的,予以惩处.
三,京山县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经验
到目前为止,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共公布财政与编制机构设置信息6条,政策法规10条,管理制度56条,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机构改革等信息36条,公布的17项专项资金总额达15298万元,涉及72个项目,121593人,182118户;公开各级机构296个,公开在职在编人员10010人,走出了一条具有京山县特色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改革的新路子,其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带有普遍意义,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对加快我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很有启示.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服务力度,是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前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全县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从县纪委,组织部,财政局,编办,人事局,监察局抽调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县主要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政务公开难度较大的部门或乡(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专班具体抓,形成了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在宣传方式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形式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公布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址,将政策交给群众,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开信息,经过精心选点,在全县设立了29个免费查询点,其中县直部门14个,乡镇15个.乡镇查询点设在镇财政所.各查询点均安排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管理,配备电脑,电话,笔墨,纸张,桌椅,茶水等服务设施,为广大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科学制定方案,是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为了切实完成好试点工作任务,该县坚持方案先行,做到紧中有序,忙而不乱.在实施方案中,细化工作日程,严格责任分工,扎实分段推进,做到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验收考核有条不紊,环环紧扣.经过反复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关于成立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确定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以适应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为规范查询点管理,对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查询点进行了统一规定,在每个查询点均悬挂"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点"匾牌,室内张贴《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告知》,《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点分布图》和《政务公开查询点服务规范》,指导和方便群众查询.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
(三)加强部门间的配合与协调,严把数据审核关,是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同纪委,编办,人事,组织,监察等部门密切相联,离不开部门的帮助,支持,把关和配合,为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县编办,人事局,监察局建立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进一步密切了部门间的合作关系,整合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在责任分工上,做到责任明确,分兵把守.各项财政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的公开,由县财政局负责.编制信息公开,由县编办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财政专项资金享受对象,项目立项与验收情况的公示与公开工作,由县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上报的数据和资料严格实行填报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政务公开办公室,县领导五级审核签字把关,对于人员编制,干部职级身份,工资标准等数据,县组织,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协调配合,按照省统一口径,摸清各单位情况,核实全部财政供养人员,做到了数据准确统一.对于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数据资料,财政与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清查,核对,做到了全面准确.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是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和反馈意见箱.
向全社会公布相关单位的投诉和咨询电话,并在各查询点设立反馈意见箱,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上网的群众也可以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投诉或提出建议.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和完善现有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持机构不变,人员不撤,经费不减.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促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组建了督查专班,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做到纪律到人,督办到人.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了确保工作到位,县委,县政府明确了工作的责任和纪律,并分片派出工作专班进行督办检查,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质量,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四,学习借鉴京山县经验,加快我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成立"大冶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5]33号),市委主要负责人为我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常务副县(市,区)长或组织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组织,财政,编制,人事,监察等部门的相关领导为副主任.
(二)尽早确定公开范围.我们既要严格执行鄂办发[2005]33号文件的规定,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同时对公安局,机要局等不宜完全公开的,个别部门专项资金不宜和不好公开的情况要及早确定.
(三)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尽量要求齐全.要求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建议收集整理到2004年,资金建议以2004年和2005年为主.要求所有的资料和数据都要收集齐全,建档建卡,实行规范管理.
(四)在资料和数据的录入上,严格把关.凡录入的资料和数据建议做到经办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财政局对口科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市领导六级签字,经过预审,查审和录入三个层次.尽量和以前年度上报上级部门的数字相衔接,确保万无一失.
(五)抓好全市查询点的建设.查询点要设在人口比较集中,来往人群较多的地方. 建议市区查询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条件较好的机关,乡镇查询点设在乡镇财政所.便于群众查询.查询点电脑,办公设施和电信网络上网手续,要尽快协调落实.
(六)抓好人员定编定岗工作.京山县2001年实施乡镇党政机构改革,2002年进行了县直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试点,2003年启动了县直事业单位改革,2004年全面深化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在实施机构改革中,做到严格定编,按编定岗,积极推行实名制管理,全县乡镇,县直党政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全部实行了"一人一编两卡"即人员编制卡,工资直达卡的编制管理模式.我市应尽早落实好人员定编定岗工作,对人员超编的单位和人员及早拿出相关办法.
(七)明确各单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内容.
1,由市编办负责公开的主要内容:
(1)编办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老干,工勤编制和其它各项编制核定总额和分类情况;
(3)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预算方式,批准机关及文号,事业单位证书号,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数,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和实配人数等情况;
(4)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岗位,职务职称,进入现单位时间,新进人员渠道等.已定编到人的部门应公开编内人员所占编制类别,编制卡(证)号.
2,由市财政负责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政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
(3)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信息,招投标程序,中标(成交)结果,监管情况;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包括会计执业资格,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报考条件,考试,评审有关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批准有关情况.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办理程序,处置办法以及年度检查制度;
(7)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承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