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进度相对滞后。截至月日,全市新建、改扩建的42所幼儿园中,开工建设的有县沙湾镇幼儿园、县幼儿园、县城关镇幼儿园、区教场幼儿园、县何坝镇中心幼儿园和县姜席镇中心幼儿园6个项目,开工率仅为14.29%,其余的36个项目还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其中招投标6个,初设30个,开工率为全省倒数第4位。
(三)部分县配套资金没有足额落实。省上下达我市专项补助资金5280万元,按照省政府1:1的资金配套要求,省、市、县区三级财政累计应落实资金10560万元。根据当前各县区上报的资金配套数据,实际落实9090万元,占应配套资金总额的86.08%。其中,县、县、区全额落实了配套资金。县8个项目总量上全额配套了1000万元,其中县城关镇第一幼儿园配套800万元,其余的7个项目均缩减了配套资金和建设规模,累计配套了200万元。县应配套640万元,实际配套162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25.3%;县应配套560万元,实际配套200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35.7%;县应配套640万元,实际配套400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62.5%;县应配套440万元,实际配套168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38.2%;县应配套280万元,实际配套60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21.4%。全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缺口1470万元。
(四)部分项目没有按标准规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教育助学4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92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年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改造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教〔〕65号)要求,幼儿园规模设置上新建不少于12个班,改扩建不少于6个班。全市批复的16所新建幼儿园中,县城关镇第一幼儿园、县城西幼儿园、县阿坞乡中心幼儿园、县城关韩家坝幼儿园、县柳林镇幼儿园、县汉源镇幼儿园、区汉王幼儿园、区两水幼儿园、区角弓幼儿园9所幼儿园在12个班以上,县石桥镇中心幼儿园、县雷坝乡中心幼儿园、县支旗幼儿园、县小川幼儿园、县显龙幼儿园、县石坊中心幼儿园、县西峪乡中心幼儿园7所幼儿园没有达到12个班的设置;批复的26所改扩建幼儿园中,有21所达到了6个班,县永坪乡幼儿园、县黄幼儿园、县王磨幼儿园、县鱼池幼儿园、县西高山乡中心幼儿园5所幼儿园没有达到6个班的设置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我市目前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改造工程相对滞后的现状,各县区政府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靠实责任,落实措施,加快进度,奋力赶超,尽快扭转被动局面。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今年全省投入5个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00所,我市项目总数位居全省首位,从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省政府都给予了我市最大的倾斜和照顾,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对我市的关心支持。项目建后全市将新增幼儿入园园位1.03万个,有效缓解农村幼儿“无园上”、城区幼儿“入优质园难”的问题。各县区政府和教育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重大意义,珍惜发展机遇,克服困难,全力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这一民生工程按期圆满完。
二要落实项目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全力抓好组织落实,对本县区实施的工程项目准确把握进度,细化部门职责,形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工程实施和督促检查。采取倒排工期、领导包点、挂牌督办、跟踪督查、限期办结等措施,高效推进项目实施。
三要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教育助学工程4件实事实施方案》(政办发〔〕159号)相关要求,协调发改、教育、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主动履行职责,抓紧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足额落实县区配套资金,充分利用项目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项目审批,缩短报批时间,保证所有项目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县、县、县三个县有效施工期短,建设任务重,更要抓住月至月这一黄金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免影响全市全省的整体工程进度。
四要坚持建设标准。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设字〔〕第466号)要求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尤其要注重提高幼儿园建设工程的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质量监管和资金监管,确保新建幼儿园符合标准要求,改扩建幼儿园符合安全要求。对省上批复的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不符合规模设置和建筑面积要求的,有关县区要尽快按照新建不少于12个班,改扩建不少于6个班的要求予以纠正。要按照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每平方米工程造价2000元(包括购置保教设施资金)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确保省上批复的每所新建幼儿园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储藏室、音体活动室等),规划投资不少于400万元,改扩建幼儿园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900㎡,规划投资不少于160万元。
五要优化建设环境。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政办发〔2009〕18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政办发〔〕82号)中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延伸市、县区级有关建设工程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对幼儿园项目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工程实施环境,切实加快工作进度。
六要严格督查奖惩。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安排,近期省政府督查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届时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全面督查。督查的重点是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各县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工程,对措施落实不力、规划设计不达标、建设进度迟缓的要限期整改,造严重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不能按期完建设任务或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的,省、市财政、教育部门在下一年度将不予安排同类项目并扣减有关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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