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深化超限超载治理,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交通运输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提供法制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一)严格落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督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完善网上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所有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网上行政处罚平台运转,杜绝体外循环。
(二)严格执行《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精简梳理审批事项,落实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防止审批项目体外循环。
(三)开展好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季度考核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细化评议考核标准,建立考评记录;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备案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审签制度等,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考核长效机制。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法制培训。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法治理念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举办行政执法平台业务培训、《行政程序规定》及新颁相关法律法规法制讲座、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及法治理论研讨活动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
(二)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证年审、新增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
(三)开展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年内完成新式执法服装统一换发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主体和执法职能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过程的随意性。
三、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和宣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案件调查,按时上报有关案卷材料,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依据《省道路运输条例》、《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继续查处客运班车不按线路行驶、站外上下客,严厉打击“黑车”违法经营和出租车绕行、拒载、高收费,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运管部门要重点加强运输站场源头管理、落实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加强驾培市场监督检查;公路部门要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加强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做好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公路保畅工作。稽查部门要依据《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进一步加强超限车辆路面治理力度,落实源头监管责任制。改造完善治超信息系统,实现与全省治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有效监控;认真落实信息抄告和追踪处理机制,严格治超目标责任考核,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
五、做好合同审查等涉法事务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立法,及时反馈有关征求建议和意见。协调局法律顾问做好局签订的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涉法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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