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食品安全事故
主管单位:食安委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救援职责:接急性中毒报告后立即组织医院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并根据中毒症状及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迅速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中毒原因,防止事态扩大。
5. 地震、台风和洪水等自然灾害事故
按照相关部门的预案,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五、应急救援预案其他单位救援职责
1、党政办:承接节假日期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工作指示。
2、财政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救灾物资的及时落实。
3、环保所:负责联络上级环保部门及时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各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情况。
4、经济农业办:负责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5、民政办:负责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6、宣传办:负责事故现场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组织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7、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应急预案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环境保护组和专家咨询组指导抢险救援组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事故现场危害消除后,由指挥部宣布事故现场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