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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
中国有句俗话“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是家庭矛盾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即使是最清正廉明的官员也难以断出个子丑寅卯。可是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却是“清官可断家务事”。
有人会说,你社区主任也算“官”吗?的确,社区主任可能是天底下最芝麻的芝麻官了,但是我想说的是,社区主任虽小,但我们却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成为“小巷总理”;社区工作虽普通,但却可以幸福成百上千的普通人;社区调解工作虽然婆婆妈妈,但有了我们就有了天下婆婆妈妈的幸福。所以,我们可以响亮的说:只要我们认认真真的去做好身边的小事,我们就能成为“清官”,我们就能断好老百姓的家务事。
作为一个社区主任,我要面对许许多多的家庭矛盾,也调解好了许许多多的家庭矛盾。在我所调解的工作中,我印象最深,也颇感自豪的是调解好住在我们社区大元头10号的刘老太太一家的矛盾。
记得那是五月的一天下午,忽然有居民来向我们报告:“大元头10号有人在喊救命了,你们快去看一下吧!”没等话说完,我和另几位同事就冲出办公室,直奔大元头10号。这是一楼的刘老太太家,她早年丧夫,一个人把三个儿女拉扯大。当时我们在现场看到屋子内一片漆黑,房门锁着,84岁高龄的刘老太太,手拿锅铲一个劲儿地在地上敲,一边敲,一边喊救命。我们走上前,隔着门,问老太太怎么回事,老太太只喊口渴,肚子饿,我们立即买了面包、矿泉水,从窗口塞了进去,老太太拿了便吃了起来。看到此情此景,我们不禁感到心痛,这么大年纪,怎么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呢?
联想到几个月以前,刘老太太的媳妇到居委会跟我们说:“儿子大了,要结婚,家里居住条件困难,所以准备在旁边搭个棚子,叫婆婆住下去。可老太太又不肯,这样把儿子的婚事也给搅黄了。”听了此话,我们感到这是在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人常年腿脚不便,走路只能依靠凳子慢慢往前移,这种情况怎么能叫老人住到这冬冷夏闷的棚子里呢?于是,我们多次上门,与刘老太太的媳妇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本文来自秘书她,这房子本来就是老太太的,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儿女们养大,并为儿子娶了媳妇,现在怎能为了孙子结婚将老太太赶到棚子里去住呢?住房困难是事实,但绝不能将老人赶出去,实在不行儿子和媳妇可自己住到棚子里,缓解暂时困难。几句劝说,老太太的媳妇哑口无言,感到自己不占理,也不能多说什么,但心中还是不服,和老太太的关系很紧张。随后儿子、媳妇去了广州打工,只留下孙子和老太太共同居住在此。平时白天孙子要上班,根本无法照顾老太太的生活起居,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老太太的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没有人照顾,现在又留下她一人在家,于是就发生了前面开头的场景……
分析了纠纷,我们感到必须要尽力化解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老太太的生活,于是便经历了几个月的艰难调解。首先我们先电话联系其女儿来居委会了解情况。原来为了房子的问题,老太太的两个儿子闹得矛盾很深,好多年基本不来往。女儿认为:大哥家庭条件较宽裕,他的儿子也已成家,二哥拿了老太太的房子,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差,而自己夫妻双双下岗,还有一个女儿在读书,生活比较困难。作为两个儿子,理应由他们来负责母亲的生活,而我这个女儿平时有空来探望一下已经尽责了。刘老太太的二儿子和儿媳去了广州,我们只能又找大儿子、大儿媳来居委会协调。大儿媳则认为:老二一家都占着母亲的房子,母亲又跟他们住在一起,想让我们承担母亲的生活,除非他们全家分一半的房款给我们,我们一定将母亲的晚年生活安排好。各说各有理,调解似乎成了僵局。然而事情未结束,老太太的生活还是没有着落,我们再次找到其女儿,据理力争谈赡养的责任,谈做儿女应尽的孝道。告诉其女儿,虽然你只是女儿,作为子女你们每个人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你母亲有儿女三个,却每天一人关在屋里喊救命,难道你们不感到脸红吗?你自己也有一个女儿,难道不想给女儿作好的榜样吗?将来你们老了,你的女儿要是也以这个理由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