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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志、请销假和述职评议制度

2012-02-04 
成立督查组,对工作日志填写客观、真实情况不定期抽查,对填写不实的,实行公开挂牌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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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志及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日志制

  1、干部上班实行固定场所集体办公,工作日志公开挂牌重要位置。

  2、机关干部逐日将工作主要内容填入日志表格内,月末就当月工作加以总结,注明得失,并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统一交存保管,作为年终考核干部出勤依据之一。

  3、成立督查组,对工作日志填写客观、真实情况不定期抽查,对填写不实的,实行公开挂牌点名。

  二、请销假制度

  1、实行请假条制度。机关干部请假应写出书面请假条,严禁先斩后奏。

  2、审批权限。二天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二天以上向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一次在5天以上,必须有本人书面申请,经集体研究,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向组织人事部门请假。

  3、假期结束后,须立即到党政办公室报到销假。

  4、全年累计请假20天以上(无法抗拒的特殊情况除外),一律按公务员考评办法规定,年终不参加考核、考评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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