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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推行阳光司法实践与思考(2)

2012-01-18 
读书人网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 http://www.reader8.com/data/  法院推行阳光司法实践与思考:观察与思考司法如何沐浴阳光—浙江法院推行阳光司法的实践与思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课题组一、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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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目前,全省已有80个法院实现全部开庭案件的录音录像,另有23个法院对部分案件进行了录音录像。实现庭审检查、观摩,远程提讯被告人、证人远程作证,远程庭审和网上庭审直播等。通过数字法庭系统监督法官的庭审行为,使司法更加透明、公开,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

2.&8194;加强法院网站建设。目前浙江103家法院都已建成互联门户网站,将开庭公告、典型案例、司法动态和法律法规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开。有的法院还公开审理流程、法院规范性文件等信息。浙江高院还于开通浙江法院网案件进展查询系统,包括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信息,并于10月下发文件,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查询工作,解决案件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8194;拓展电子审务。全省各级法院除积极利用数字化法庭开展远程庭审和网上庭审直播等活动外,还将网络延伸到看守所。目前,全省已有86个法院建立了88个远程视频室,3个在建设中,实现大部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的远程审理。,全省法院开展简易案件远程庭审、提讯1846次,配合最高法院完成远程提讯37次。

4.&8194;加强信息外联对接。近年来,全省法院积极推进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内网“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还向省信用中心提供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信息25万余条,使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注册新公司、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受到全方位的限制或禁止。

全省法院通过加强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司法公开硬件、软件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司法公开机制、制度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公众对全省阳光司法的评价也较为肯定。根据此次调研问卷调查显示,共有62%的被调查者对浙江省司法公开情况明确评价为“较好”及“好”。

二、阳光司法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浙江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司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全省阳光司法仍存在着很多亟需解决的难题。

(一)司法公开的理念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1.&8194;部分法院存在认识偏差,甚至采取“选择性公开”。司法公开事项按照功能侧重不同大致可区分为三类:一是有利于法院自身管理的公开,如数字法庭建设、拍卖公开等;二是有利于法院开展工作的公开,如“执行老赖曝光”、“公众开放日”等;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公开,如案件信息网上查询、诉讼档案电子化、裁判文书上网等。很多法院在推进前两类型的司法公开,尤其是第二类司法公开的积极性较高,而推进第三类司法公开的积极性则相对较弱,少数法院对司法公开比较消极,甚至采取“选择性公开”态度。

2.&8194;法官对司法公开的认同感不强。司法公开的很多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具体行为,但通过与法官进行座谈发现,实践中仍有不少法官对于司法公开的认同感有待深化。这种现象在基层法院表现得尤为明显,一些基层法官认为,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势必给法院和法官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额外的工作量。法官对司法公开的认同感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公开的深入有效开展。

3.&8194;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活动的参与意识不强。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有助于法的精神和司法的价值扎根于社会公众心中,能有效促进司法公开目标价值的实现。但由于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缺乏法治的传统和观念,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社会公众法制意识的形成,影响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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