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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2)

201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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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表彰,严格考评,逗硬奖惩。

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有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市农建办和市水务局组建了六个督导组,按照“分片包干、加强指导、促进建设、突出效益”的原则,由相关领导带队分别对六县(市、区)的农田水利建设进行检查督促。督导小组坚持每个月2次深入到县(市、区),现场了解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并定期召开碰头会,沟通信息,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水务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农田水利建设督促检查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蓬勃开展。

(三)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投资政策,创新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号文件精神,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委发〔2011〕1号),除明确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好中央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的部署等政策外,同时还对堤防建设维护费以及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经费进行了落实;在建立农村水利建设新机制方面,明确提出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探索推广“政府挂单、群众点菜”的项目申报制和“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建设新机制;在强化水利建设管理方面,除按照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要求外,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求积极探索代建制。在此基础上,水利部门也通过继续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行一事一议等方式,多层次、多元化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有力保障了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质、高效开展。全市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启动“十二五”期间规划的6座中型水库的前期工作。

(四)规划“十二五”,统筹整合资金,打造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区

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去年我市市、县两级就全面完成“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向省厅进行专题汇报和规划的对接,今年4月以来,结合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我市集中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班加点对全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进行修编,重点增加全市水源工程建设、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灌区工程建设等方面内容,修订后全市“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规划总投资由原来的75亿元增加到112.7亿元。

结合规划的实施,全市将农田水利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相结合,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积极打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根据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德市农建指[2011]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建设纳入“立农杯”考核。与此同时,市水务局积极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成片连线、逐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全市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在中江县黄鹿镇利兴村等213个村建设农业综合示范区34个,共辖灌面40万亩,其中:建成核心示范区10万亩。广汉市今年在连山镇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农业综合水价末级渠系项目、省级水资源农业节水渠系改造示范项目、水保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水利)项目等13个项目,整合资金11567万元,共整治沟渠103.6公里,整治各类道路49.3公里,整理土地26505亩,建成广汉市2011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2万亩。旌阳区孝泉镇涌泉村、罗江县万安镇芒江村、绵竹市孝德镇大乘村、什邡市马祖镇马祖村等以水利建设为基础的新农村示范片都取得成效,迎来了全省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作会在XX召开,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强化信息报送,加强宣传报导,营造农田水利建设良好氛围

在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同时,全市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通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多次召开农田水利建设统计报表人员会议,对农田水利建设报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了报表人员科学把握报表指标之间的逻辑性、合理性和准确性的能力。市水务局农建办结合各县(市、区)农田水利建设的实际和重点项目分布情况,对各县(市、区)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调整。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参照省上的考核办法,按照“更好、更快、更准、更全”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将统计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水利(务)局的业务目标考核,逗硬奖惩。通过落实各种措施,全市报表质量不断提升,报表数据基本能科学、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市农田水利建设成效,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同时,全市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为农田水利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首先是积极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衔接,重点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灌区建设等方面的报道,邀请记者深入水利建设现场对典型人物、先进经验、群众得到的实惠等进行重点宣传,让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水利建设;其次,为了调动水利干部职工报送信息和宣传稿件的积极性,在继续开展水利信息宣传工作竞赛评比活动的基础上,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宣传工作的意见》(德水发〔2011〕16号),落实资金,明确重点,强化水利宣传;同时市水务局与在XX日报开设“加强水利建设、推进XX发展”水利宣传专栏,与XX电视台合作开展民生水利、水利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等系列宣传报道;利用我局党政网和因特网两个宣传平台,及时将水利建设动态以及各地的先进经验、好的措施在网上进行公开宣传,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全市水利建设的情况。据统计,截至目前,共被市以上报刊采用宣传稿件148篇,其中省级以上23篇,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7篇和2篇,在市以上电视台宣传报道170余篇次,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270余条次,为全市水利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XX市水务局先后获得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二、深化管理改革,规范项目管理,探索新的机制,调动社会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深化水利各项改革,探索新的体制机制,调动社会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一)深入调研,政策保障,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得到强化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2008年全面完成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水务局专门组织了对六县(市、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积极协调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县(市、区)“三公”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相关内容列入市委一号文件进行明确,确保人员编制、工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以及水利工程岁修维护经费的核定落实到位,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到位,水管单位征收农业水费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得到强化,基层水管单位的活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恢复建设,注重能力,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提升

结合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全市水务系统积极开展基层水管单位管理设施恢复重建,尽快恢复基层水管单位的管理功能。同时,全市进一步注重基层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着力建设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机动服务组织,健全机动服务队网络,恢复建设防汛抗旱机动服务队65个,并充实了抗旱服务队的抗旱机具和设备,提升了抗旱能力。在此基础上,全市还注重加强基层服务体系的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基层服务单位的服务水平。

(三)积极引导,民主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不断壮大

按照“政府引导、农户参与、民主协商、自主管理”的原则,我市继续在灌区内积极引导农户按照渠系、水系或行政区划建立用水户协会,参与灌区用水管理,确立农民群众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截止目前,我市已建成农民用水户协会192个,已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60个,注册登记率31%,新增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面积10.43万亩,实现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灌面达到108万亩,占全市有效灌面228.09万亩的47.3%。与此同时,市县两级财政继续分别按照《XX市水利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要求,在项目资金上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给予倾斜,引导群众积极组建或加入农民用水户协会,极大激发了群众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小型水利设施的热情,取得了良好效果。如中江县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堰塘岁修淘淤中,协会受益群众积极投劳投资共计1000余万元参与工程岁修。

(四)明晰权属,盘活资产,深化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原则,深化改革,对小型水库、塘、堰、机沉井、乡镇供水工程等小型水利工程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采取拍卖、租赁、承包、出让股份等方式盘活水利资产,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改制率达到43.8%;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旌阳区、罗江县、中江县在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后,明晰工程产权(股权),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中江县采取出让水面经营权的方式,将承包费用于塘堰维护。

(五)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得到充分保障

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全市建立了“政府挂单、群众点菜”和“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从政策上划清了群众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明确了农民为改善自身生活生产条件自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行为属生产性投入,不是农民负担,投入额度不受限制,从政策上解除了基层干部想干事但又怕触“农民负担”政策红线的思想顾虑。与此同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促进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意见》,建立和规范了群众“一事一议”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机制。罗江县在用水户协会中推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模式,通过“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的方式,让协会会员或村组群众自己议定通过投资投劳的方式,先对末级渠系、山坪塘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整治维护,待工程完工验收后,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所建工程予以补助。XX市政府出台了《XX市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市财政局下达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补助2466.9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给各县(市、区),提高了各县(市、区)对加大农田水利工程投入的热情。XX市通过BT方式吸引保利集团投资1459万元,新建城区堤防0.565公里,整治堤防0.895公里,工程建成后交XX市人民政府使用。广汉市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中吸引企业主投入资金进行水利工程建设。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和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养护资金的规定要求,我市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中建立了维修基金制度,给农村饮水工程“上了保险”。明确规定:运行15年以上的安全饮水工程,对主体工程部分,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0%核定维修基金,并按受益人口核算,由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元;运行期在15年以内的,按照工程的实际供水量分摊核算,维修基金现阶段从水费中提取一半,另一半由县级财政予以补贴;分支管道和进户工程由受益户自筹解决。同时严格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使用维修基金时,必须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更新改造计划,制定大修实施方案,明确大修的目的和修理内容,按隶属关系逐级申报批准后,方可动用。

各县(市、区)水务部门与当地疾控中心建立起了合作关系,建立水质监测合作中心平台,每个季度对各个水厂出厂水质进行21项指标的检测,每半年对管网末梢水质的5项指标进行一次抽检,每年进行1次出厂水水质化验分析,对于在监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督促整改,确保水质达标。

同时,我市进一步规范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完善了管理制度。凡是项目资金都采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各县(市、区)在项目建设中都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进度拨付。同时市水务局还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保证了资金的规范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尚未发现截留、挪用工程项目款的现象。

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建设资金,坚持统筹兼顾,奋力推进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显著绩效

2011年度,全市加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力度,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大财政投入,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得到有力保障

按照政府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的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都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同时,市水务局与市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做好今年市委一号文件政策资金的落实工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并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水利建设,自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出台后,目前全市共已落实水利投资3.3977亿元(其中:预算投资23039.5万元,土地收益投入10647.03万元,城市建设维护投入100万元,其他资金190.47万元);同时市、县两级财政还按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安排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防洪工程、旱山村治理、病险水库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据统计,2011年度,全市财政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198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2466.9万元,县乡级财政10264.26元,极大增强了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保障能力。今年,我市各县(市、区)在年初计划的基础上增加本级财政投入,共计3000万元用于去年“8.13”、“8.19”水毁堤防修复。

(二)坚持统筹兼顾,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面对灾后重建和农田水利建设的双重压力,我市坚持统筹兼顾,灾后重建与农田水利建设并举,以灾后重建助推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田水利建设促进灾后重建目标的完成。截止8月底,全市水利灾后重建累计投入资金332085万元,累计开工项目717个,开工率98.48%,完工率95.14%,111.88万人饮水安全得保障,113座水库脱胎换骨,154公里堤防屹立江岸,2080公里渠道水畅其流,水土流失治理、山洪预警系统建设、微水工程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预计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灾后重建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总投资38827.75万元,投入劳动工日1170万个,开挖土石方410万立方米,整治病险水库1座,新建塘堰20口、整治906口,新建、维修蓄水池475口,整治渠系579.8公里,完成渠道掏淤10147公里,修复水毁工程317处,新增有效灌面2.12万亩,新增恢复蓄水能力2260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面11.4万亩,恢复改善灌面27.9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2.98万人,完成水库“清水工程”73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km2,水费征收4068万元。

201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经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认定的灾后重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未发生水库溃坝、重大饮水责任安全事故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领导班子也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2012年度,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奋力拼搏,扎实工作,为开创全市水利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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