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http://www.reader8.com/data/
政府和司法部门依法执政、公正司法。一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首先,要完善各种监督制度,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督工作制度,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机制,确保监督长期有效。二要改变重形式监督轻实质性监督的现象。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掌握实际情况。审议发言要防止避轻就重,搞一团和气,要指出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实效。三要敢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职权是法律赋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刚性监督职权。监督法对这些刚性监督职权的使用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刚性监督职权的使用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人大监督的震慑力具有十分有效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对社会反映十分强烈、比较重大的问题,依法启动相关的刚性监督程序。为了提高监督实效,人大在实施监督权时,要注意把握三个重点:一是要围绕法治社会行使监督职权。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要督促政府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平与正义。适时听取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推进审判、检察职能改革,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公平。二是要围绕建立责任政府、诚信政府行使监督职权。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责任,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监督政府严格依法履行职权,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对人民群众负责。要督促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围绕提高行政公信力这一核心,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三是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能源过度开发,环境破坏严重,生态失去平衡,是当前经济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与和谐社会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全背离。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等方式,促进政府向着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轨道上前进。
五、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一是要深化党委自身对人大工作的认识。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权力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而党对权力机关的领导,又是通过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思想政治工作和向权力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来实现的。通过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把党有关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使之成为全社会且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可以说,人大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体现党的领导的过程。
二是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同级党委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凡应该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都应作为建议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体人民的意志;凡是需要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的干部,都要事先向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或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通报党委人事安排意见和人选情况。同时要尊重人大依法选举和任免的结果。
三是要切实为人大机关解决实际问题。党委在工作中,要从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有利于增进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出发,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重视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诸如机关办公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交通工具、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问题,以调动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人大工作的正常运转,创造人大工作的良好条件。要优化人大机关干部结构。党委及组织部门要从地方政权建设的全局考虑,加强对人大干部的培养、考察和使用,努力推进人大干部和党政部门干部的双向交流和合理流动。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四化”标准,选派年富力强的干部到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同时把人大常委会机关熟悉法律和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党委和“一府两院”工作,以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要把领导和支持统一起来,在不影响人大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下,让人大常委会领导承担一些经济工作和任务,调动他们参与经济工作的积极性,做到齐抓共管,以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