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求教师的语言要形象、生动,富有趣味性。既不能太过“儿童化”将汽车说成“嘟嘟”,也不能太过“成人化”将早晨景色描述成“雄鸡报晓”。教师趣味性的语言是应该能够贴近幼儿心理的,能使语言更具活力,比空泛的说教更具效力。
2、“激”化
就是要求教师的语言应具有激励性。鼓励和支持幼儿是幼儿学习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幼儿遇到问题不能正确解决,感到灰心与无望时,教师就要帮助幼儿,用积极的语言引导幼儿去探索。如在进行科技活动时,经常会有幼儿不敢自己动手操作,总想依赖教师,这时教师就可以说鼓励的话来鼓励幼儿。
3、“诗”化
富有诗意、具有韵律美、节奏明快的语言可以使教学出神入化,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如,小班幼儿自理能力比较差,经常将鞋子穿反,在教幼儿穿鞋子分清左右脚时,我没有用枯燥的说教,而是告诉幼儿:“左边的鞋是鞋爸爸,右边的鞋是鞋妈妈,爸爸和妈妈一对好朋友,永远不吵架。” 这种“诗”化的语言不仅激起了幼儿绘画的兴趣,帮助了幼儿顺利地完成了绘画活动,而且发展了幼儿的语言能力。可谓是事半功倍。
4、“简”化
幼儿年龄小,理解能力较弱,这就决定了教师在使用语言时应当避繁求简。教师在与幼儿交谈时应使用句法结构较为简短,词汇涉及的范围较小的语句。
普通话这一种语言是一门具有无穷魅力的艺术,作为幼儿教师要在掌握规范化语言的基础上,做到人性化、艺术化,。同时还要尽量扩大知识面,吸取世界各种语言的精华,掌握幼儿教育的规律和发展,不断搜集专业的信息,博采众长,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充分发挥语言的魅力,使天真无邪、纯真可爱的孩子们伴着我们的语言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