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抓监督。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专职督察与社会层面、民警家庭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机制,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力争使民警在执勤执法服务过程中少发生不规范行为或过失、少发生过错;四是抓惩处。在队伍管理中坚决克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认真结合实际健全一套工作精细化管理机制,同时制定系列相应的奖惩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民警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今年以来,大队未发生一起因民警责任造成的执法投诉事件以及公路三乱事件,并涌现了一批以事故中队长苏发兴、凌小静,宣传中队李成林、车管中队覃建峰等同志为代表的“邕城规范执法标兵”,充分展现社会公平正义交警排头兵良好形象。
二、基层交警部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遇到的问题
自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以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公安交警机关的悉心指导帮助下,客观的讲,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体效果还不容乐观,离上级要求以及群众意愿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高,工作思路不清。表现为部分民警对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领会不透彻,三项重点工作实质内涵把握不到位,在工作开展中责任压力不到位、项目攻坚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民警存在满足现状、不思创新进取、疲战懈战情绪、思想认识不高的现象,认为不管什么活动都是围绕“老三样”转,进而安于现状,按部就班,照搬照套。
(二)推进力度不大,整体步伐不快。在当前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有些基层中队多以强调警力不足、经费不足、任务繁多等客观原因,致使既定工作项目建设步伐缓慢,导致三项重点工作整体推进力度不大,影响进程,滞后发展。
(三)工作细节不细,特色亮点不亮。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我们虽然也健全完善了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创新了各类管理措施等,但与玉林兄弟单位相比,相差甚远。部分民警在工作中重于完成任务而忽视了工作细节,例如在接待来访工作中,注重事件来龙去脉和处置,忽视了简单的善后走访慰问,就这一个细节,效果自然减半。实践证明,细节决定成败。
三、坚持以“三项重点工作”引领交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争取党政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三项重点工作是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公安政法系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面推进公安政法维稳工作的重要载体,意义非同寻常,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参与。有鉴于此,我们交管部门要紧密依靠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汇报请示,积极争取重视支持,会同部门齐抓共管,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极力推动交管工作社会化进程。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广大交通民警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质内涵,领会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精神,做到目标明、思路清、观念新、开拓进取、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解放思想观念,开拓创新进取
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面对新形势,至关重要的是要做到“五解放、五强化”,即:要从小成即满、安于现状的保守思想中解放出来,强化追求卓越、勇创一流的前列意识;要从等待观望、坐而论道的被动应付状态中解放出来,强化抢先一步、主动拼抢的机遇意识;要从小安即止、四平八稳的工作态度中解放出来,强化永不满足、永不懈怠的进取意识;要从小改即缓、因循守旧的落后意识中解放出来,强化与时俱进、锐意改革的创新意识;要从小难即畏、怨天尤人的消极情绪中解放出来,强化勇于担当、拼搏实干的责任意识。以此,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强劲动力,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跨越。
(三)明确工作重点,理清推进思路
三项重点工作是互为制约、互为发展、互为检验的辩证关系,缺一不可,必须均衡发展推进,要明确三个重点思路。首先,社会矛盾化解是交管工作的基础。交管工作矛盾主要承载于履职过程中,应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履职过程始终,从解决问题的源头入手,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其次,社会管理创新是交管工作的动力,要坚持从为民、利民、惠民出发,使交管工作更好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再次,公正廉洁执法是交管工作的根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公路三乱等腐败问题,并强化队伍自身建设,狠抓反腐倡廉,加大执法监督,确保民警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