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点评重点对第一次点评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点评。群众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通报活动情况。各支部召开会议,向党员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党员写出书面活动小结,向党支部报告活动情况,并在公示栏公布。
2、组织开展评议。对各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工委采取召开评议会、随机电话访问、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包括该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设立评议投票箱等形式,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
3、公布评议结果。对群众评议党支部的结果,要通过当场宣布、新闻媒体刊载、公示栏张贴等途径予以公布;对群众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召开党员会议予以公布。
4、进行整改提升。对在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
(七)十月上旬,组织第二次全面巡查指导。
重点督查先进典型树立宣传和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的落实情况。对开展活动举措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总结;对活动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八)十一月上旬,开展践诺自查活动。
各支部和党员,对照自己作出的承诺,查进度、查差距、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年底承诺全面兑现。
(九)十二月下旬,进行年度考核总结。
1、根据承诺兑现情况,开展第三次领导点评。
2、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在点评、评议的基础上,以“岗位胜任度、发展贡献度、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为重点,各党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进行考核。
3、对各支部全年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测评考核。
4、召开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会,小结活动情况,推介先进经验,促进活动深入。
三、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要根据本推进计划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计划,并报工委,使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
(二)各支部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活动开展情况,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三)要加强对所管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确保“规定动作”扎实到位,整个活动有序有效推进。
(四)要注重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经验、创新举措的总结上报,及时挖掘推介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在全系统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