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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的调研报告(2)

2011-04-17 
计划生育工作从一定程度讲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政府和计生对象既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也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3.人员专职 干部专用

  一是调整充实了各生产队计生干部,并由原兼职调整为现在专职;二是提高了村计划生育干部报酬,由原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每月120元;三是提高了村计生干部政治待遇,村计生工作考核名列全乡前茅,个人被评为优秀村专干,待村换届时作为提拔使用对象;四是乡计生干部由原联村调整为现在不联村、不包组,全部精力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4、制度斗硬 奖惩分明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该村设立了计划生育工作举报制度,凡举报计外怀孕1人,奖举报对象人民币100元,凡举报违法生育1人,奖举报对象人民币300元。

  (二)创建的主要成效

  自全村通过上述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该村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展新的变化。

  1. 村计划生育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2.计生统计瞒、漏报现象基本杜绝

  3.违法生育人数明显下降。

  4.全乡计生几项指标,符合生育率达95%以上,环情、孕情监测率达85%以上。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迈进,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总体上保持了较快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乡结合更为密切。在这种新形势下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现状来看,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工作难度偏大。计生工作

  环境越来越复杂,群众的计划生育观念越来越淡薄,计生对象对现行法律、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只讲权利不尽义务,绝大多数计生对象不愿主动接受孕检、上环、结扎、引流产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甚至有的计生对象公然暴力对抗计生执法,陷于了“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艰难局面。

  二、农村群众自我生殖保健意识亟待薄弱.农村人口整体素质偏低,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不能准确选择适应自身特点的避孕药具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同时不少育龄群众未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作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而认为是国家控制人口的手段,于是在国家推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时候,认为知情选择就是随心所欲,因此贪一时便利,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人越来越多,造成引流产居高不下。当年采用长效节育措施的仅3118例,只占当年应落实避孕措施的38.4%,而引流产却高达2842例。

  三、奖励扶助政策偏低。扶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但是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其他项目相比,计生扶助标准仍然偏低,如年满60周岁的农村两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奖励只有720元,独生子女伤残扶助只有960元,独生子女死亡扶助只有1200元,这些优惠政策对计生对象没有很强的吸引力。一些农村符合政策生育户有的已经成为新的弱势群体,他们对今后的生活前景并不乐观,“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没有根本改变。

  四、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较弱。一是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我市村级计生管理员基本上由村妇女主任兼任,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但是随着计划生育内涵的丰富发展,对村级计生管理(服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宣传国家的政策,还要懂法、懂生殖保健知识、懂咨询随访、懂子女教育等等,现有水平远远跟不上群众的需求。二是对计生管理服务职业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绝大多数农村人口不再局限于农耕,而是进入各行各业,同样我市村级计生管理(服务)员绝大多数在私企上班,她们只能利用休息时间来为群众服务,如果仍然按照计划经济时代的标准去要求她们放弃自己的工作来从事计生工作显然是不合情理,而维持现有模式又满足不了群众的需要,因此对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职业化的要求。

  五、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现象依然严重。近两年,我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长足的进步,征收到位率大幅度提高,但与法规条例规定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氛围未形成,穷的征不着、富的征不足现象依然存在。

  四、关系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

  回顾近年来的创建实践,深深体会到创建工作上级重视是根本,群众支持是基础,经济实力是关键。在推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新塘村也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要树立政府权威。计划生育工作从一定程度讲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政府和计生对象既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也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计生对象不能自觉遵守政府制定的计生政策,而政府在做思想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必须体现政府的执行力,树立政府的绝对权威,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动摇。

  2、要强化利益导向。从人对社会公共资源占有的角度讲,符合政策生育户为社会和政府是做出过贡献的,全社会理应要对他们予以回报,这种回报要通过政府对符合政策生育户的关心和扶助得以体现。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奖扶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行生活水平同步,通过政府的奖励扶助让已经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既感到光荣又得到实惠:以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要严格依法行政。对计生工作人员要强化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查处计生案件中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以思想工作为主,以优质服务为主。对违法生育人员要加大处理力度,增加违法生育人员的生育成本,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

  4、要完善考评机制。目前的计生工作考核方案软件设分过多,没有突出人口出生这个核心指标,调查的随意性、机遇性也大,这样很难反映出一个地方计生工作的真实水平,也影响考评结果的公正。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对诚信计生的考核,使人口出生统计更接近实际。同时适当减少调查次数,省、市、县调查尽量同步,让基层用更多的时间来做基础工作,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在执行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公正透明,让每一个计划生育家庭都能够享受到他们应享受的扶助与奖励。从而以点带面,为广大育龄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引导他们转变生育观念,倡导新型生育文化,从而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谐发展的步伐,从而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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