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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把《工作规划》落到实处,要求我们必须努力把握好政治性、开放性、动态性、创新性、系统性,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政治性。即坚持正确方向,高举旗帜,把握根本,牢记宗旨,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证,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必须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探索和拓展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推动和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必须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从反腐倡廉角度采取措施,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必须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程相适应,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相互推动,共同发展。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一定要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以顽强作风破解工作难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决策的科学性、措施的协调性和工作的实效性,始终做到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不动摇、围绕中心不偏移、服从全局不犹豫,为广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开放性。即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反腐倡廉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任何系统一旦封闭僵化,不对外交流,就没有生命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工程。要坚持解放思想,结合新时期反腐倡廉实际,深刻审视反腐败所处环境的新特点新变化,深刻分析反腐倡廉工作的优势与不足,用思想的大解放、方法的大更新、制度的大创新,推动体系建设的大发展。要坚持面向世界,跳出封闭运作的传统思维和工作瓶颈,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国际大潮流,努力发挥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地域优势,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包容的心态、更加宽广的眼界,加强与外界的广泛交流,积极借鉴国内外反腐败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咨询研究机构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国情省情,既研究共性,又把握个性,以我为主,取精华、去糟粕,大胆消化吸收,为我所用。
坚持动态性。即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一个从理论设计到实践运行的发展过程,在实际操作中更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需要坚持以动态的、发展的思路和方法,从变化着的世情、国情、党情出发,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自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更加科学地判断反腐倡廉的现状和走势,更加科学地确定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地调配资源和力量,更加科学地构建惩防腐败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体系建设新的实践,树立重在建设的理念,把工作理念从重个案、重眼前、重局部转到重机制、重长远、重整体上来。在工作思路上,必须贯彻“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把注重就事论事、个案查处和纠正转到注重事前预防、源头根治、制度防范的轨道上来。在工作布局上,必须把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具体组织协调、认真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抓好具体落实、各负职责,努力形成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