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在第七次全国检察机关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上,**市检察院被授予“集体一等功”。这是该院继2009年初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是全省5家获得表彰的基层检察院之一,是**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检察院。
近年来,该院在提升队伍强素质,立足职能塑公信,科学管理激活力三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业(来源: http://www.reader8.com)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2006年以来,先后开展学习讲座和远程教育38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000余人次。1人被授予首届“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1人获得研究生学历,7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二是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在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查办职务犯罪促廉政和加强诉讼监督求公正等工作中均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以来,该院共审查批捕案件718件1154人,审查起诉案件971件1474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1件93人,所有公诉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成功办理了3起公益诉讼,对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判处补种树木,在全省属首次;三是以科学管理为保障大力推进机制创新,积极开展“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继2007年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通过高检院验收后,又以推行“电子检务工程”为契机加快信息化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同时,积极推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促进了内部资源整合,提高了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面对荣誉,该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团结拼搏的进取精神,以此次获奖为新起点,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