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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1)

2010-07-08 
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

  我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的任务。党中央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在京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将出席会议,胡锦涛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胜利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继续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伟大成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就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年的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中央纪委随即召开了第四次全会,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作出部署。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理解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以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建立检查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4个中央检查组分3轮深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行业和企业,重点对2008年新增1000亿元和2009年新增2800亿元中央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力促进了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3643件、环保违法违规案件10489件。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促进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加强,带动了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比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改进公务接待等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3项经费158.06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

  (四)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504件,结案1328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70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66人。严肃查处了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了腐败分子,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548件,涉案金额39.1亿元。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展开排查,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剖析,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五)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全国共有27343名干部主动上缴收受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资产重组项目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等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

  (六)坚决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征收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治理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问题,减轻农民负担6.7亿元。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全国已有13个省全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效明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深化。治理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突出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

  (七)研究制定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和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文件。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建设,研究起草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条例、申诉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抓好法规制度落实、推进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制定实施了一大批制度和措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八)扎实推进了一批改革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清理和审核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2057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25项,下放行政审批和其他管理事项2116项。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成效。财税、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逐步推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元。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得到加强。

  (九)加强监督制约,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积极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中央巡视组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家中央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了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也开展了巡视。建立健全巡视成果运用和督办等制度,巡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力度不断加大,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开展向王瑛同志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改革创新,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对全国近2000名县纪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对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加强指导。中央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按照落实“两项重点任务”、推进“五个一批”工作、夯实“一项基础工程”的工作部署,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取得新的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有效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研究和部署工作,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舆情的收集和研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反腐败斗争中的新趋势、新动向,注重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作风飘浮,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尤其是高级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大案要案频发,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二、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对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中全会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牵头抓的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协助抓的工作,要切实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地完成承担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搞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借鉴“廉洁奥运”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中央关于“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新举措,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依法查处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2.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反映了群众的热切期望。要修订完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领导干部要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3.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6.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互联网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渠道。要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要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这些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愿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气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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