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蓬安县牢固树立“大党建促大发展”工作理念,大力推行“党建问责制”,有力地促进了党建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着眼于“该问谁”,明确问责主体
“党建工作再困难,书记真抓就不难”。县委始终坚持把管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旗帜鲜明地指出,“书记抓党建是天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出了问题是渎职”。先后出台了基层党建系列文件,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书记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建立联系点,层层落实责任人,对党建工作分别从集体责任到个体责任、从第一责任到主管责任、从协管责任到具体责任,一一作出明确规定,突出了不同类别、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的党建责任主体。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责任制,全县47位县级领导都领到了自己的党建“责任田”,分别固定联系一个乡镇,督促、检查、指导乡镇工作,重点落实到产业培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信访维稳、创建和谐等具体事务,并与乡镇工作一道考核,同奖同惩。同时,该县采取抓项目建设的方式抓党的建设,深入推进“项目党建”新模式,把阵地建设、党员发展、干部培训等归并为“党建小项目”,实行定人员、定事项、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的“五定”工作制,明确了党建责任主体,划定了党建责任区域,促进了党建责任人主动谋划工作,超前思考工作,靠前指挥工作。
二、着力于“问什么”,细化问责内容
该县从改革方式入手,探索建立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并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三个方面,紧扣重点和创新两个层面,制定年初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定问责内容。2009年,该县根据部门差异、地区差异和岗位差异,按照县直机关和乡镇党委两大类别,在实行分类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又把全县实施的“五个全面提升”和“就业促进、城乡安居、环境整治、平安创建”等“四大惠民行动”,落实到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作为各级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该县针对少数党员干部满足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状,在实行“有错问责”的同时,也对党员干部实行“无为问责”,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尽心尽力问心无愧、尽职尽责问责无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金溪镇沈家坝村原村支书因工作“无为”受到“问责”,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被群众“拿”下后,新任村支部书记谢福平不敢丝毫懈怠,积极探索建立了以“村务民议、村策民决、村事民监、村财民理”为主要内容的“四民管村”制度,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带领群众修通了长约11.3公里的标美村、社道公路,把一个闭塞落后的村变成了“园林式”的新农村,成为全县党建综合示范村。
三、着手于“怎么问”,创新问责形式
该县把党建述职作为党建问责的主要形式,全面推行了“党建‘上下’双向述职”制,每半年就履行党建职责情况,乡镇党委书记既向县委述职,又向本单位全体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农村党支部书记既向乡镇党委进行述职,又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县委年终在进行个人年度述职的基础上,还组织了“万名群众评干部”活动,通过双向述职,实施双向监督,让所有书记一起“晒太阳”,进一步增强了书记抓党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县委相关部门根据平时信访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日常工作情况,采取“走下去”检查、“请上来”汇报、“坐下来”交流等方式,加大日常工作问责、年度考核问责、公众代表问责力度。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选聘了10名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党务工作熟的党代表作为党建工作督查员,采取巡回检查、抽样调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找准问责着力点,及时反馈信息,并以《问责督办单》的形式下发至被问责对象,确保问责到位,同时利用《情况通报》和《工作简报》等,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提高了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四、着重于“如何用”,提高问责实效
责任追究是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手段。蓬安县委把考核结果作为问责的具体指标,既看年终考核的结果,又看平时考核的成绩,既重组织考核,又重群众评议,既重集体责任,又重个人责任,并把结果与领导干部升降去留、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三挂钩”。对问责事项“办理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群众不满意”的,县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调离岗位、免除职务等处分。同时,县委坚持一手抓失职追究,一手抓履职激励,既问责到底,又论功行赏。自推行“党建问责”制以来,该县先后有2名乡镇党委书记因工作不力受到降职处理,5名乡镇党委书记和6名党委副书记因工作成效显著被提拔重用,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有效解决了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不作为”等问题,使党建工作始终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营造了齐心协力抓党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