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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国资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2)

2010-06-18 
 2、依法履行国资委的监管职责。一是抓紧制定国资监管的基础管理办法。起草了《××*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实施办法》
(一)强化责任,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1、精心组织,强化责任。一是在对2009年全市国企改革各项工作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2009年的国企改革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确定了全市国企改革“六确保、五推进、四到位”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先后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接收划转我市管理的省属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接收锦州、天津、大同铁路分局在秦学校、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方案,确保了接收7户企业和接收铁路系统在我市境内中小学、医院及大型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将改制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纵横形成网络,使改制各项工作任务都建立起了完整的责任体系。各县区和企业主管部门都挂图作战,主要领导亲自抓督导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改制工作的扎实进行。

  2、完善政策,规范操作。根据党的方针政策,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针对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对我市的国企改革政策不断改进完善。一是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省有关新政策精神的基础上,今年6月对我市的《关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秦发20038号)进行了补充完善,不仅适应了新形势下改制工作的需要,而且更使企业改制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严格依照国家、省有关法规范进行。二是企业改制过程中,认真坚持了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涉改部门共同参加的初审会,由市领导主持、市各涉改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审会和国有资产出让必须由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标等制度,严把资产评估、交易、定价关,拟出台的《公开选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程序及评分标准评委确定办法》,将以使交易过程更加透明、定价更加合理,从而保证资产处置的公开、公正、公平。三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改制评估过程中发生问题,在改制程序上又明确规定,在评估资产后由市审计局先行审核,否则不能提交市产权交易联审会审议。目前,市审计局已派出人员进驻14家企业进行严格审计。

  3、稳步推进,注重成果。在推进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我们既抓改革进度,更注重改革成果。今年以来,全市国企改革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圆满完成了全年国有企业改制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委为确保改制政策落实到位。4月份,重点针对改制后企业各项手续办理情况、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落实情况、已办理抵押的用于抵扣职工各项安置费用的资产的安全情况、改制后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等情况,进行了专门的调查。9月份,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原则,又对2003年底完成改制的699户企业开展了全方位的大检查,以确保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效。

  (二)狠抓组织机构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1、加强国资委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是在市委、市政府宣布机构改革方案后,为确保工作的稳定和连续,国资委机关立刻着手“三定”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各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都已到位,国企改制等重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国资监管工作有序展开。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加强国资委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促使大家转变观念,深刻理解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委、市政府赋予国资委的职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改革期间,做到了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三是适应改革的需要,加强业务学习。聘请有关人士为我委全体干部职工讲解《公司法》,并向各科室下发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大家首先从法律的角度认清出资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是为促使新组建的国资委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实现内打基础、外树形象,我委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市国资委主任、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首问责任人制度》等20余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了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

  2、依法履行国资委的监管职责。一是抓紧制定国资监管的基础管理办法。起草了《××*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实施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向所监管国有重点企业派出监事会的试行办法》、《关于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关于对监管企业选派股权代表、董事、监事的原则意见》等有关办法(讨论稿)、基础性文件20余个,并按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监督、纪检监察等分类汇总编辑成册,初步为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在制度建设上奠定了基础。二是初步确定了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按照“三定”方案,接管了市商投公司,确定了港务集团公司、玻璃集团公司等首批15家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三是对秦皇岛港务集团、耀华玻璃集团、化工集团、渤海物流、远洋运输公司等15家监管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摸底,掌握了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现状和领导人员的情况以及企业的基本组织结构、资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全力抓好企业稳定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稳定工作力度,建立了信访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确保了企业稳定问题工作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一是加强与“××功”反动邪教组织的斗争。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帮助教育,有7名××功人员实现了转化,完成了市委下达的年度转化进度要求。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过程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信访排查工作,确定了13个重点企业和15个重点问题,对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尤其是对进京赴省访的企业和人员逐一排查、登记。一年来,共接到职工上访案件80余件,已办结73件。三是深入企业,认真解决存在问题。一年来,我委领导多次深入天津海运公司等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与企业共同谋划改制思路,确保了这些困难企业职工思想的稳定。今年8、9月间,正确处理和解决了四00三厂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以及色织厂拖欠职工医保问题,保证了暑期企业的稳定。四是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国资委系统市属企业军转干部292名,分布在56家企业。为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关于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一系列政策,一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持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稳定,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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