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开展了“税企同舟·阳光稽查”活动。通过全程开展“透明”执法,加强了纳税人权益保护;全程接受公众监督,将稽查活动置于“阳光”之下;全程引入第三方评审,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主要做法是:
一、全程开展 “透明”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是推行查前告知。年度税务检查工作开始前,在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发出通告,告知纳税人全年重点检查的行业、所属期,督促纳税人开展自查,对自查补缴的税款给予减轻或免予处罚。全系统组织纳税人自查申报补缴税款8289万元,有效地化解了纳税人的税收风险,降低了纳税成本。
二是推行稽查约谈。检查名单确定后,结合平时税收征管掌握的信息,组织对被查单位进行集体或个别约谈,宣讲税收政策,友情提醒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税务违法行为,并督促纳税人自查整改。某电力企业一直未将职工的年金纳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范围,在个别约谈的过程中,稽查人员耐心细致地宣传个人所得税政策,讲解工资薪金年金部分代扣代缴的计算方法,通过约谈辅导,企业及时补扣了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300多万元。
三是推行权力公开。让纳税人参与税收执法过程,通过陈述申辩、听证等形式,保障其参与权;通过向纳税人公开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信息,保障其知情权;通过纳税人查阅税务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等资料,保障其查阅案卷资料权;通过告知对其做出的税务决定的事实理由,保障其申辩权。2009年受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1起,有5起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经进一步核实后被采纳,涉及税款22.5万元、罚款25.4万元。
四是推行查后辅导。稽查结束后,针对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问题进行税法讲解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和账务辅导,提出合理化纳税建议,促进财务人员税法知识的更新和业务水平的提高,降低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和风险。去年9月份对某港口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后,向纳税人提出享受现代物流、港口网税收优惠的建议方案,给企业带来了实惠,受到纳税人好评。
二、全程接受公众监督,稽查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公开稽查过程,邀请市民观察团和行业协会代表对税务稽查全过程进行观察,防止稽查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纳税人权益或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发生。
(一)选案环节。年初,邀请市民观察团和行业协会的代表现场参加选案,向其公开稽查选案的方法和程序,征询其意见和建议,并当场确定稽查对象名单。
(二)检查环节。市民观察团和行业协会的代表根据稽查部门提供的选案信息,自行选择一定数量的纳税人走访,了解稽查人员执法情况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三)审理环节。邀请市民观察团和行业协会的代表参加听证会,旁听税务听证过程,查看听证笔录,就听证情况发表建议和意见。
(四)执行环节。作出稽查决定后,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将决定内容和执行结果书面告知市民观察团和行业协会的代表。
三、全程引入第三方评审,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
由于纳税人对庞杂的税收政策的体系、信息的理解不够全面、及时和准确,致使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涉税风险。全程引入第三方评审,借助专家力量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并成为市局社会综合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
(一)建立了专家评审委员会。去年7月份由市局聘请财税、法律方面的十名专家学者正式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将专家名单和简介印刷成册对外公布,纳税人可以在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中任意选定自己认为值得信赖的专家为本稽查案件服务。
(二)委托第三方开展免费查前辅导。为提高查前辅导的效果,委托了六家中介机构,被查对象可以在这六家中介机构任选一家免费为其提供查前辅导服务。第一批试点的5户纳税人通过辅导自查共补缴税款325万元。
(三)邀请专家全程参与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对税务稽查案件发表独立的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对稽查案件处理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稽查部门记录在案并在审理时予以充分考虑。
(四)充分吸纳专家合理意见。专家评审委员会刚成立不久,某建筑企业就从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选定了一名专家成员为其稽查案件提供服务,该专家成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并到稽查局查阅卷宗资料后,参加了案件审理会议并发表了第三方评审意见,专家意见得到了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一致认同,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通过以上切实的措施,阳光稽查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查补收入创历史新高,全系统实现查补收入1.25亿元;二是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税企关系进一步融洽;三是树立了税务稽查部门的良好形象,在开展“税企同舟·阳光稽查”活动的过程中,及时将一系列制度、办法、活动方案通过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收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税企同舟谋发展 阳光稽查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