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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林业局工作总结以及来年工作计划(1)

2010-06-10 
 继续抓好林业局机关及各乡镇林业站(林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责任状》层层落到实处,严格按《责任状》执行

  一年来,我县林业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帮助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全体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团结一心、转变作风、共谋大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生态县这一主线,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林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建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狠抓学习,是林业局多年来坚持的一项工作制度。一年来我们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全会精神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在学习的内容上,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精神本质为重点,形成识大体顾大局谋大势良好氛围的政治理论学习。以廉政勤政为重点不断加强党性煅炼和修养,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建理论学习。始终把深入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作为工作方向。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通过集中上党课和日常的“三会一课”开展学习活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化兴县、和谐安县”的建设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林业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党和国家的林业发展政策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考核办法,与各乡镇林业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季度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分析研究林业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根据林业局与县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县林业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位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明确。二是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的总体计划,在林业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以及大力推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在教育活动中,林业局干部从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结合起来,与林业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专门素质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实践活动,倡导爱国主义思想、集体主义思想、人道主义为本的思想,号召林业工作者以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为荣,以违背职业道德为耻。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林业干部进一步加强了思想修养。三是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我局通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等一系列工作,全局林业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对贯彻执行好四项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形成了执行顺畅、政令畅通的管理新局面。四是廉政勤政工作有效开展。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绩效观,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和行为,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从思想、作风、纪律上提供了保证。

  (三)党政团结,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林业局党委在开展工作中,充分认识林业局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工作上努力做到与局行政领导班子既分工各负其责,又合作齐抓共管,团结一致,共谋全局,全面协调开展好林业工作。在党委班子配备上,实行局行政领导中的党员完全进党委班子,增强了党政领导班子的协调;在行政工作决策和干部职工人事调整等各项工作上,完全做到相互沟通、相互协调。

  二、林业工作

  (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年来,我局积极拓宽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不断提高信息的知晓范围和公众的参与监督力度。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及时公布林业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积极、按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报林业政务信息。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局遵循公开、公正的办事原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扩大并完善林业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全面的疏理和明确,对外重点公开7项内容,即:1、部门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法定权限。2、林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3、林业年度工作总结。4、行政事业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执法依据和办理程序。5、办理林副产品外运程序。6、森林火灾突发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7、群众关心的林业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内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及职称评定、工资调整、财务收支、车辆使用等重要事项公开。通过公开既让人民群众对我局的职能有了全面的了解,增加了我局机关内部事务的透明度,又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的效果。

  (二)全面完成营造林建设各项任务

  我县林业工作始终围绕“生态立县,文化兴县,产业强县”的发展思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水平,提高营造林质量,以确保造林成效。2009年,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通过整合项目资金,高质量、高标准、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实施核桃产业建设。

  1、大力发展核桃产业建设。为确保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好我县核桃种植任务,通过向广大群众耐心细致地全面宣传讲解州、县人民政府发展核桃产业的指导思想、鼓励政策措施、种植技术标准,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发展核桃种植的积极性,又有力地扭转了广大群众粗放种植、粗放经营、重造轻管的传统观念。全县共召开各种会议674场次,参会人员达7640人次;举办“核桃优质高效种植技术培训班”29期,培训学员2791人;举办“核桃科学种植技术培训班”9期,培训学员1450人;与县团委、妇联联合开展“核桃致富带头人培训班”7期,培训技术员572人。2009年全县共种植核桃116.4万株,3.6万亩,按照州林业局以株数折面积计算,我县实际完成9.7万亩,超额完成3.7万亩。其中:维登乡52.1万株,面积1.6万亩;中路乡20.1万株,面积0.63万亩;永春乡19.3万株,面积0.06万亩;攀天阁乡7.6万株,面积0.23万亩;塔城镇11.4万株,面积0.35万亩;白济汛乡4.55万株,面积0.19万亩;康普乡5.69万株,面积0.18万亩;叶枝镇5.7万株,面积0.18万亩;巴迪乡6.88万株,面积0.21万亩;保和镇0.36万株,面积0.03万亩。全县共调运新疆核桃苗11.4万株,大姚三台核桃苗29.76万株,漾濞核桃苗75.26万株。对种植地块按照不同品种、生产商分片挂牌。采用土壤消毒、生根粉蘸根等科学技术措施,提高了造林成活率,经州核桃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2009年全县核桃种植平均成活率为79。

  2、公益林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生态公益林是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维护和保持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丰富自然景观,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主要任务的森林经营类型。我县2009年实施公益林建设项目70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60000亩,包括新增公益林建设(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人工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

  3、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我县做大做强林业经济、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的具体体现。退耕还林的实施对调整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加快农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我县自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以来,累计完成9.4万亩,其中耕地还林5.8万亩,荒山还林3.6万亩。2009年根据省发改委、西开办、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发改农经〔2008〕181号)联发文件精神,结合××退耕还林工作实际,按规划认真实施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完成沼气池建设33口,完成率100;节柴灶563户,完成率100;安装太阳能108套,完成率100;后续产业人工造林21400亩,完成率100;补植补造1348亩,完成率100;生态移民53人,完成率100;小水电4台,完成率100;年初还组织开展了退耕地补植补造工作,投入核桃苗木130373株。

  4、义务植树顺利完成。2009年我局把义务植树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了我县义务植树工作的扎实开展。2009年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25万株,完成率100;新育2010年义务植树楸木苗9亩,保障了2010年我县的义务植树苗木供应需求。

  (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的基础,通过坚持依法治林的方针,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1、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是林业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县地处“三江并流”腹心地带,是国家重点火险区,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扑救林火是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应急行动,是一项抢险救灾性的工作,明确责任、扩大宣传、狠抓落实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近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兵扑救”的方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预防、打基础,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了森林防火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治火,建立预警机制,有效控制了火警火灾的发生。完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林火造成的损失。这些做法,既是过去森林防火工作成功的经验,又是今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导向。森林火灾既有人为因素,又有自然因素,火因的多样性要求预防工作要做到全面细致、因害设防。我县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兵扑救”的方针,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宣传力度,把森林防火工作推向新的起点。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及“五个一”工程宣传教育,引导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用火习惯。落实“五种人”的监护责任。2009年,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104份,召开森林防火广播电视宣传及各种会议共397场次,散发防火宣传单2.5万份,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3.6万份,发放新《森林防火条例》读本1万本、光盘10套,张贴临时性防火宣传标语1640条幅,建立半永久性宣传标语346条幅,出动宣传车辆105台次,下发181件护林员马夹及181份上岗证,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4万条,发出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在县林业局、白济汛乡、塔城镇各建立了一支半专业森林扑火队。结合全州“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促和谐”活动的契机,把《森林防火条例》印发到各村工作组,作为活动内容之一进行宣传,全县整个防期发生7起火灾,过火面积871.96公顷,受害面积56.9公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每一起火情火灾都做到了24小时内扑灭。

  2、加大森林管护力度。通过总结前几年实施天保工程的成功经验,我局进一步加强森林管护力度,采取层层签订森林管护合同,明确责任,严格按责任合同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确保林区稳定及森林资源的安全。上级下达我县森林管护任务面积437.6万亩,全年实际共完成森林管护面积523万亩,占上级下达任务的119.5;面积合格率100。

  3、强化资源林政管理。资源林政管理是确保林区稳定的有力保障。我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森林公安局、保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积极配合下,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宣传以及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专项行动,对发生在我县境内的林政案件进行了认真及时的查处。据统计,一年来全县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12起,没收木材196立方米,罚款95万元,处罚教育113人次,案件查处率100。对全县农民自用材进行了严格的审批和伐前、伐中、伐后指导、监督、检查。全年共办理采伐证539份,批准民用材采伐数量8444立方米。近年来,我县的招商引资项目不断增多,征占用林地单位、个体也逐年增加。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积极热情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共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审核、办理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34项,征占用林地面积334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80万元。一年来通过加强林政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涉林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林区的治安稳定。

  4、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加大了宣传力度,使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近几年来,我县境内的野生动物和过境的候鸟不断增加,陆生野生动物伤害人畜的案件不断增多。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2008年制定的《关于我县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畜伤害的补偿原则》,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偿资金,对受害农户给予了补偿,进一步提高了山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2009年发生野生动物伤害127起,造成经济损失31.58万元(待下达2009年补偿资金后2010年全面完成补偿工作)。其中:蛇伤人2起,造成经济损失0.147万元,伤害牲畜101起,造成经济损失24.8万元,伤害农作物24起,造成经济损失6.64万元;完成了2008年发生的159起野生动物伤害的补偿工作,兑现补偿资金98109元。编写上报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项目。在年初“爱鸟周”活动期间,在各乡(镇)建立了10个宣传点,张贴临时性宣传标语791条幅、半永久性布标10条幅、召开宣传会议15场次,使更多人民群众认识到了爱护鸟类的重要性。我局还按一日一报的疫情上报制度,按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疫情信息,为上级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疫情监测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5、坚持科学防控,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被称为“无烟的森林火灾”,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三大灾害之一。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危险性有害生物具有潜伏性、传播性和周期性等特点,控制难度大,一旦蔓延,极易造成大面积灾害,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安全。为维护好我县的生态环境安全,防止危险性生物入侵和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我局加大了对此项工作的投入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细则》做好检疫工作。一年来共调运检疫各类苗木157.27万株,木材66.6立方米,果品1326.3吨,药材1001.5吨,其它林副产品617.8吨,根雕茶具3套,共收取检疫费用44128.84元。调运检疫率达98。为及时掌握本县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与发展动态,根据2008年病虫害发生情况,确定了今年主测对象为华山松腐烂病、剑毒蛾、小蠹虫、天牛、柑桔潜叶蛾、栗实象、其它害虫。结合2008年病虫害发生特点,定期、不定期到各监测点进行巡回监测,一年来实施剑毒蛾监测面积16万亩,监测覆盖率达98.4;华山松腐烂病监测面积1.14万亩,监测覆盖率100;横坑切梢小蠹监测面积36.85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天牛监测面积2万亩,监测覆盖率71;柑桔潜叶蛾监测面积0.018万亩,监测覆盖率100;栗实象监测面积0.43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其它害虫监测面积2万亩,监测覆盖率78。通过监测,发现我县境内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3.965万亩,其中:轻度3.29万亩,中度0.675万亩,成灾面积0.035万亩,成灾率0.07‰。防治3.435万亩,防治率达86.63,无公害防治率达81.66。2009年8月18日至9月21日,我局还开展了“捍卫净土、外来入毒生物灭毒除害”为主题的紫茎泽兰防治工作,涉及中路、维登两个乡,通过林业森防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共同努力,对辖区内分布的1万亩紫茎泽兰进行了拔除并实施集中焚烧,圆满完成了防治任务,此次防治行动共投入800多个工日,经费2万元

  6、积极推广农村能源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是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减少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都把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摆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2009年,完成沼气池建设800口(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33口),完成率为100;节柴改灶2000眼(含退耕还林成果项目563眼),完成率为83.3,太阳能建设108套,完成率为100,投入资金84.3万元,对永春、白济汛、巴迪进行了户用沼气安全管理使用培训并发放了《农村户用沼气手册》。

  (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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