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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区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2010-05-17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民生工程重点,以促进就业为中心,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全力推动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推进专项就业援助活动,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失业农民、受灾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五类”群体就业。截止11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9072人,完成年目标的112%;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6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零就业家庭做到动态消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1、拓宽渠道增加岗位促就业。围绕我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工、城镇商贸旅游和餐饮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和帮助困难企业恢复生产等积极开辟就业渠道,举办企业用工洽谈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灾区群众就业招聘会和开办了“利州人力资源招聘网”等形式帮助3852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同时,大力开发板房区管理、清扫保洁、卫生防疫、治安维护、城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使就业困难对象及时实现就业。

  2、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在全区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和建立创业服务平台为切入点,加强创业意识培养和创业典型宣传,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全区共开展创业培训613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46.6万元,313人成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1655人实现就业。

  3、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今年我区突出培训的针对性,贴近市场需求,结合灾后恢复重建、企业生产加工、建筑安装、饮食服务行业用工实际状况,重点开展订单、定向、品牌培训,举办了“送职业技能进工业园区”“送职业技能到农村”等培训活动,真正达到以培训促就业的良好成效。全区已培训各类下岗失业人员2893人,职业技能鉴定1369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0%。

  4、认真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针对金融危机后农民工失业返乡增多的实际,加快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和引导向外输出,组织各基层劳动保障所对返乡农民工就业情况进行监测并建立台帐,及时掌握动态,召开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建立劳务协会,加大服务力度,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同时,进一步推进“七位一体”工作模式,扩大我区劳务输出规模。全区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14395人,返乡创业6202人,劳务开发转移输出达9.4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5.65亿元。

  (二)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截止11月底,全区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3.1万人,基金征缴总数达到1.2亿元,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实现按时足额支付。

  1、狠抓扩面征缴。采取政策宣传、审计稽核、劳动监察等多种措施,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强化基金征缴。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734人,征缴基金1.0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31.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790人,征缴基金42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038人,征缴基金18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44103人,征缴基金554.1万元,完成扩面目标任务100%;失业保险参保9460人,征缴基金29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2%;工伤保险参保7299人,征缴基金1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2%;生育保险参保4383人,征缴基金2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3876人,完成目标任务111%。

  2、积极落实社会保险特殊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及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特殊政策,按“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规定,目前共为15户受灾困难企业办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326万元、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563万元;用失业保险基金为114名享受失保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6.7万元;失业、医疗保险费率下调1%,企业减缴社保费15.6万元;按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规定,积极办理超龄人员参保工作,全区共有1736名返城老知青、各类企业老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原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

  3、强化基金监管。认真开展“三项基金”清理自查工作,制定13项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经办机构业务流程,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设立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扩大监督覆盖面,社会保险基金无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三)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

  1、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今年重点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截止11月底,共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700余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审核批准《企业工资集体协议》47份。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通过开展主动监察和投诉举报专查,监察用工单位387户,涉及职工3000余人,处理举报投诉28件,督促参加社会保险68人,补缴社会保险费22万元,为467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68万元,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辖区10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检查,依法取缔1家,向2家职介机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打击了违法职介行为。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67户“四小场所”、12户建筑和餐饮等用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下达整改通知42份,补签劳动合同230份。

  3、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在全区1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阶梯式调解组织模式,落实三方办案制度,依法受理和加快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南河、上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受到今年9月18日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研讨会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共处理劳动争议205件,受理仲裁申请61件,立案处理48件,其他方式处理13件,结案45件,指导各类用工主体调解144件,受理率和按期结案率均达100%;劳动争议调解使劳动纠纷得到及时调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4、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领导班子实行“一岗双责”,并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涉劳维稳工作包干负责,各直属事业单位及机关股室定期对业务范围内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及时解决涉劳信访突出问题。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4213人次,办理市、区领导批转信访件74件,组织专项矛盾纠纷清理排查5项。及时办结市、区两级人大、政协提案、议案。今年涉及劳动保障的市、区两级提案和议案共11件,我局按照办理程序,主动与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科学发展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整改探求“良方”。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区联系领导和区委检查指导组的指导下,我局创新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全面启动了学习实践活动,认真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14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思想认识有新提高、解决难题有新突破、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能力有新提高”的良好成效,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灾后重建见实效”的总要求。

  2、大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住灾后加快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机遇,今年18个乡镇基层劳动保障所结合乡镇政权建设已全部完成;基层劳动保障所设施设备采购已全部完成;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由区政府委托国投公司统一在万源新区开工建设。

  3、加强政务公开及政策宣传。将劳动保障服务项目全部制作成规范的业务流程,在服务大厅印制办事指南、政策宣传手册和资料,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让群众满意。针对今年灾后恢复重建和配合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雪峰、盘龙、东坝等地向失地农民开展征地农转非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发布就业信息,积极引导征地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指导实现再就业。

  4、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在全系统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和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风建设和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政治及业务素质,主动进行换位思考,深入一线工作,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改善服务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援助政策难以落实。第三轮新的就业政策出台,就业专项经费需求量成倍增加,如果专项资金补助不足,政策就难以落实到位。

  (二)劳动维权任务艰巨。随着5.12特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全面实施,外地来广承包工程企业增多,用工不规范现象存在,劳资纠纷进一步增多,维权任务更加艰巨。

  (三)征地转非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突出。据统计,我区辖区内因灾后恢复重建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在近两年内征地达1万余亩,将有1万余人征地转非。

  (四)灾后恢复重建进展较缓慢。区本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由政府统一集中建设,预计在2010年底才能建成。

  三、2010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以赴,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以统筹城乡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认真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等专项活动;认真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着力援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二)立足实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推进全覆盖,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目标;继续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推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落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三)依法行政,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切实做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的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拓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和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调解结案率;认真查处举报案件,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加强联系,关注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早建立一个融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人才交流、社会保障和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场所。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增强干部职工创新学习的能力、创新工作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检查落实和逗硬奖惩,形成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干部队伍管理规范化。大力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专项整治活动,狠抓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着力在宗旨意识、敬业精神、大局观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加强改进,切实转变作风,树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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